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一、放寬旅游市場準入,打破行業、地區壁壘,簡化審批手續,鼓勵社會資本公平參與旅游業發展,鼓勵各種所有制企業依法投資旅游產業。二、推進國有旅游企業改組改制,支持民營和中小旅游企業發展,支持各類企業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兼并重組,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大型旅游企業集團。三、支持各地開展旅游綜合改革和專項改革試點,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旅游資源一體化管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 第七十九條 旅游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護制度和應急預案。旅游經營者應當對直接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從業人員開展經常性應急救助技能培訓,對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檢驗、監測和評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旅游經營者組織、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游者,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國家鼓勵和支持發展旅游職業教育和培訓,提高旅游從業人員素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制定并實施旅游形象推廣戰略。國務院旅游主管部門統籌組織國家旅游形象的境外推廣工作,建立旅游形象推廣機構和網絡,開展旅游國際合作與交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籌組織本地的旅游形象推廣工作。第二十七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發展旅游職業教育和培訓,提高旅游從業人員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