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一、放寬旅游市場準入,打破行業、地區壁壘,簡化審批手續,鼓勵社會資本公平參與旅游業發展,鼓勵各種所有制企業依法投資旅游產業。二、推進國有旅游企業改組改制,支持民營和中小旅游企業發展,支持各類企業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兼并重組,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大型旅游企業集團。三、支持各地開展旅游綜合改革和專項改革試點,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旅游資源一體化管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 第七十九條 旅游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護制度和應急預案。旅游經營者應當對直接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從業人員開展經常性應急救助技能培訓,對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檢驗、監測和評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旅游經營者組織、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游者,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國家鼓勵和支持發展旅游職業教育和培訓,提高旅游從業人員素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制定并實施旅游形象推廣戰略。國務院旅游主管部門統籌組織國家旅游形象的境外推廣工作,建立旅游形象推廣機構和網絡,開展旅游國際合作與交流??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籌組織本地的旅游形象推廣工作。第二十七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發展旅游職業教育和培訓,提高旅游從業人員素質。
第1種觀點: 法律主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由上級人民政府組織進行編制。對跨行政區域且適宜進行整體利用的旅游資源進行利用時,應當由上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或者由相關地方人民政府協商編制。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國家倡導健康,文明,環保的旅游方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 第五條 國家倡導健康、文明、環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勵各類社會機構開展旅游公益宣傳,對促進旅游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3種觀點: 法律主觀:國家對旅游的政策支持:國家通過制定旅游法律法規,確定旅游業發展的基本原則、基本方針和產業政策,對旅游業進行自效的宏觀調控,把旅游業納入整個社會和經濟發展之中,使旅游業的發展能夠起到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的作用。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條 國家發展旅游事業,完善旅游公共服務,依法保護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五條 國家倡導健康、文明、環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勵各類社會機構開展旅游公益宣傳,對促進旅游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六條 國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務標準和市場規則,禁止行業壟斷和地區壟斷。旅游經營者應當誠信經營,公平競爭,承擔社會責任,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衛生、方便的旅游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七條 國務院建立健全旅游綜合協調機制,對旅游業發展進行綜合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