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一、駕駛報廢車發生交通事故要承擔什么責任1、駕駛報廢車發生交通事故要承擔全責。駕駛報廢摩托車上路行駛,是屬于交通違法行為,對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有影響,如果對方對交通事故發生沒有過錯的,駕駛報廢車輛一方負全責。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第五十條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二、交通違法行為的特征具體是什么1、行為的危害性。交通違法行為對社會、國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2、行為的違法性,違反用于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規;3、行為的情節輕微性,尚不構成犯罪,不需要進行刑事處罰制;4、行為應受處罰性,應當受處罰的行為,實施處罰的必須是法律授權的公安機關。
第3種觀點: 出了交通事故的車輛,如果維修費用超過車輛價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可以申請報廢。可以要求交通管理部門出具委托書,然后申請報廢。【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