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遺產繼承順序法律規定有:如果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繼承;如果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法定繼承,由法定繼承人繼承;如果無人繼承的,歸國家、集體所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遺產繼承的條件:1.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須有完全行為能力。2.遺囑須意思表示真實、自愿合法,遺囑人須對財產享有處分權,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3.受遺贈人須在遺囑生效時存在、未死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第2種觀點: 遺產繼承包括遺囑繼承、法定繼承、遺贈繼承。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遺產在繼承法里的規定是:1、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2、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1種觀點: 遺產繼承需要注意的問題有:1、遺產需要滿足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規定,才會生效;2、遺產繼承可放棄,且無附加條件;3、遺產繼承需要注意的其他問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遺產繼承需要注意的事項:1、遺產應當是公民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2、被繼承人的遺產狀況應清楚,例如有無典當、抵押、是否共有;3、遺產歸屬有沒有爭議;4、有無其他債權債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3種觀點: 遺產繼承需要注意的問題:1、遺囑生效后,并不表明遺產承受人在任何時候均可不受阻礙地行使其繼承權利。2、遺囑繼承在本質上是財產所有權的流轉,所以遺囑繼承的效力會受到財產所有權效力的影響。3、繼承權作為一項權利,繼承人有放棄的自由。一、遺囑繼承只能是法定繼承人嗎遺囑繼承不是只能是法定繼承人。遺囑并沒有規定一定要給法定繼承人,遺囑一般是不給法定繼承人的,遺囑一般由遺囑執行人或者遺產管理人保管。遺囑繼承人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也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遺囑繼承形式如下:1、公證遺囑,是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的遺囑;2、自書遺囑,遺囑人在生前親筆書寫的對其個人財產的處分,不需要見證人;3、代書遺囑,如果遺囑人因病或者不識字不能書寫遺囑,可以委托他人代寫遺囑;4、錄音錄像遺囑,這種形式現在實際上并不多見,一般也不建議采用,因為存在著被剪輯或者篡改的可能性;5、口頭遺囑,只有在危急的情況下,遺囑人可以立口頭遺囑。遺囑繼承的適用條件如下:1、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并且遺囑合法有效;2、立遺囑人死亡;3、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簽訂遺贈扶養協議;4、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未喪失繼承權,也未放棄繼承權,同時也未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總之,被繼承人在生前可以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訂立遺囑是被繼承人的權利,被繼承人訂立遺囑,指定由誰來繼承遺產,遺囑有不同的類型,如自己遺囑、代書遺囑、公證遺囑等。如果沒有訂立遺囑的,被繼承人死亡后,一般由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二、遺囑無效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遺囑無效的情形如下:(一)遺囑人立遺囑時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未滿十八周歲或精神病患者)(二)遺囑內容不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1、立遺囑人所立的遺囑是在受脅迫、受欺騙或神志不清的情況下進行的;2、偽造的遺囑;3、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三)由于遺囑繼承人的原因導致遺囑無效:1、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2、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3、遺囑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而死亡的。(四)基于財產處分上的原因而遺囑無效1、立遺囑人生前已處分了遺囑涉及的財產,導致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2、遺囑處分的他人(如夫妻共有、國家集體財產或別人財產)的財產導致遺囑無效。(五)遺囑違反法律強制性撫養義務而導致無效1、遺囑中未保留特留份(如奪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份額)而導致遺囑部分無效。2、遺囑沒有給胎兒保留繼承份額,導致遺囑部分無效。(六)多份遺囑的內容沖突造成的遺囑無效。多份遺囑的內容存在沖突,必然導致效力較低的遺囑的失效,具體處理原則如下:1、公證遺囑優先于一般形式遺囑;2、后訂立的遺囑優先于先訂立的遺囑,無公證遺囑時,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七)遺囑形式不合法導致的遺囑完全失效。如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沒有見證人或者見證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等都會導致遺囑無效。(八)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撫養協議間沖突造成遺囑無效遺贈撫養協議因是雙務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再次是繼承。對同一財產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遺贈撫養協議為準。如果,遺囑與遺贈扶養協議、遺贈相沖突,沖突部分的遺囑內容無效。(九)遺產中的分配的財產大于或等于實際財產,導致遺囑無效。三、身為私生子可以繼承家產嗎身為私生子,也可以繼承家產,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私生子不僅可以繼承遺產,在私生子還未正式成年的情況下,也有權利要求親生父母履行撫養義務;不過,不管是私生子還是婚生子女,父母去世的時候都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財產繼承首先要遵從父母的遺囑。私生子繼承父母財產的規定如下:1、和婚生子女地位平等。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這意味著在繼承的地位上也是平等的,也就是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繼承權;2、私生子作為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法定繼承應當按照一定的順序進行,而配偶、父母、子女排在第一位,非婚生子女因為享有與婚生子女平等的繼承權,所以也屬于這里所說的子女范疇,應當首先獲得繼承;3、可以遺囑繼承。遺囑繼承是優先于法定繼承的,如果立了遺囑并且經公證而有效的話,那么遺囑就可以在被繼承人死亡后直接執行,在遺囑繼承完成后還有剩余財產的才進行法定繼承。法定繼承順序的規定也適用于非婚生子女,當被繼承人有效地立下遺囑把財產交給非婚生子女繼承,那么非婚生子女就能按照遺囑直接繼承,不受法定繼承的限制。法定繼承順序如下: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此處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遺產繼承注意事項如下:1、遺產應當是公民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2、被繼承人的遺產狀況應清楚,例如有無典當、抵押、是否共有的情況;遺產現在何處,由誰保管,產權有沒有爭議;除已知遺產外,有無其他債權債務;3、對于夫妻共有財產的繼承,除有約定外,夫妻關系有效期間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在辦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繼承公證時,夫妻共有財產,只有屬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另一部分則應歸在世的一方所有;4、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應當先確認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決定適用的繼承形式和法律規定;5、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事先要審查遺囑是否有效,遺囑繼承人和遺產有無變化。【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