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一切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引起的案件都是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大類:1、危害國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5、侵犯財產罪;6、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7、危害國防利益罪;8、貪污賄賂罪;9、瀆職罪;10、軍人違反職責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犯罪對象,是指刑法分則規定的犯罪行為直接作用的具體人或者具體物。大多數具體的犯罪行為,都直接作用于一定的標的,使之發生損毀滅失或歸屬、位置、狀態、行為方式等的改變,使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受到危害,進而阻礙、影響社會的正常運行,對社會造成危害。法律依據:《刑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斗爭,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犯罪對象是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體事物(人、物、信息),而犯罪客體是法律所保護的為犯罪所侵害的社會利益,二者是現象與本質的關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采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提供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第2種觀點: 法律主觀:犯罪對象不是犯罪構成要件。犯罪構成要件是刑法規定的對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決定意義的而為該行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諸事實特征。即罪構成的要素。主要是犯罪客體、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
第1種觀點: 法律主觀:犯罪對象不是犯罪構成要件。犯罪構成要件是刑法規定的對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決定意義的而為該行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諸事實特征。即罪構成的要素。主要是犯罪客體、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基本的犯罪構成與標準構成的主要區別在于:基本犯罪構成一般是單獨犯和既遂犯,標準的犯罪構成是相對于派生的犯罪構成而言的,故意傷害罪也屬于標準犯罪構成。基本犯罪構成是指修正犯罪構成的對稱。刑法條文就某一具體犯罪的基本形態所規定的犯罪構成。以犯罪構成的形態為標準而劃分的犯罪構成類型。基本犯罪構成一般是單獨犯和既遂犯的犯罪構成,由刑法分則或專門的刑事法律加以規定,并且具體規定于罪刑式法條的罪狀之中。標準的犯罪構成,又稱獨立的犯罪構成,是指符合刑法分則條文對具有標準的社會危害程度所規定的犯罪構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第一款 規定的故意傷害罪,就是故意傷害罪的標準犯罪構成。標準的犯罪構成是相對于派生的犯罪構成而言的,它是犯罪構成的基本形式。
第3種觀點: 犯罪對象不屬于犯罪構成要件。犯罪構成要件是包括犯罪客體、犯罪主體、犯罪的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比如詐騙罪的構成要件為:1、犯罪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2、犯罪客觀表現方面表現為使用欺詐的方法(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4、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犯罪行為所針對的具體人或者物是犯罪對象。相同的犯罪對象,可以體現不同的犯罪客體。如公共汽車被破壞,這一犯罪對象所體現的犯罪客體,可以是公共安全的社會關系(在行駛中被破壞),也可以是公共財產所有權的社會關系(在車庫中被破壞)。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一切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引起的案件都是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大類:1、危害國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5、侵犯財產罪;6、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7、危害國防利益罪;8、貪污賄賂罪;9、瀆職罪;10、軍人違反職責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犯罪對象,是指刑法分則規定的犯罪行為直接作用的具體人或者具體物。大多數具體的犯罪行為,都直接作用于一定的標的,使之發生損毀滅失或歸屬、位置、狀態、行為方式等的改變,使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受到危害,進而阻礙、影響社會的正常運行,對社會造成危害。法律依據:《刑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斗爭,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基本的犯罪構成與標準構成的主要區別在于:基本犯罪構成一般是單獨犯和既遂犯,標準的犯罪構成是相對于派生的犯罪構成而言的,故意傷害罪也屬于標準犯罪構成。基本犯罪構成是指修正犯罪構成的對稱。刑法條文就某一具體犯罪的基本形態所規定的犯罪構成。以犯罪構成的形態為標準而劃分的犯罪構成類型。基本犯罪構成一般是單獨犯和既遂犯的犯罪構成,由刑法分則或專門的刑事法律加以規定,并且具體規定于罪刑式法條的罪狀之中。標準的犯罪構成,又稱獨立的犯罪構成,是指符合刑法分則條文對具有標準的社會危害程度所規定的犯罪構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第一款 規定的故意傷害罪,就是故意傷害罪的標準犯罪構成。標準的犯罪構成是相對于派生的犯罪構成而言的,它是犯罪構成的基本形式。
第2種觀點: 法律主觀:犯罪對象不是犯罪構成要件。犯罪構成要件是刑法規定的對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決定意義的而為該行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諸事實特征。即罪構成的要素。主要是犯罪客體、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
第3種觀點: 一、犯罪構成的特征是什么1、犯罪構成的特征具體如下:(1)犯罪構成是主體、客體以及主客觀要件的有機整體;(2)犯罪構成是違法性與有責性的的法律標志;(3)犯罪構成是認定犯罪的法律標準。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二、連續犯的特征是什么連續犯的特征具體如下:1、必須基于連續意圖支配下的數個同一犯罪故意;2、必須實施數個足以單獨構成犯罪的危害行為;3、連續犯所構成的數個犯罪之間必須具有連續性。關于判斷犯罪之間是否存在連續性的標準,理論上存在著不同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