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種觀點: 檔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個地方:一、就業單位。可以問一下你工作的單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檔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檔案和戶口轉到接收單位即可。二、戶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畢業生個人檔案需要持有學校和教育部門發放的報到證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報到并存放個人檔案。三、存放在學校替畢業生保管。但是學校保管的檔案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是畢業后的兩年以內,也就是說學校為你保管兩年的檔案,如果還是沒有找到接收你的個人檔案的地點就要被打回原籍了。本規定所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是指:(一)辭職或被辭退的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二)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三)待業的大中專畢業生的人事檔案;(四)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人事檔案;(五)外商投資企業、鄉鎮企業、區街企業、民營科技企業、私營企業等非國有企業聘用的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六)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的人事檔案;(七)其它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遵循“集中統一,歸口管理”的原則,接受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的監督和指導。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為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以下簡稱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其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嚴禁個人保管他人人事檔案。跨地區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可由其戶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管理,也可其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管理。拓展資料:人事檔案是中國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項重要特色,它是個人身份、學歷、資歷等方面的證據,與個人工資待遇、社會勞動保障、組織關系緊密掛鉤,具有法律效用,是記載人生軌跡的重要依據。法律依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是指:(一)辭職或被辭退的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二)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三)待業的大中專畢業生的人事檔案;(四)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人事檔案;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一、應屆畢業生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填寫:1、學校免費保管如果檔案未轉出學校,交由學校保管,就填寫學校名稱。2、人事代理保管如果檔案已經轉出學校,交由人事代理機構保管,就填寫人事代理機構的全稱。3、工作單位保管如果已經轉到所在的工作單位,就填寫工作單位的全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七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負責保管本單位的檔案,并對所屬機構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第3種觀點: 法律主觀:人事檔案一般在用人單位,畢業后未在用人單位就業的,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學校將人事檔案轉交給用人單位。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八條 國家檔案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檔案工作,負責全國檔案事業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建立統一制度,實行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檔案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定人員負責管理本機關的檔案,并對所屬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