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1、不可以。2、《報到證》的作用主要有:到接收單位報到的憑證;證明持證的畢業生是納入國家統一招生方案的學生;辦理人事檔案,戶口遷移等手續的憑證;證明畢業生具有畢業資格;人才服務機構存檔的證明。法律依據:《發放及管理辦法》第一條 報到證是畢業生就業報到的重要憑證,各系、部要安排專人負責領取、管理與發放,各系在就業服務中心領取到報到證后,應在一周時間內及時交到畢業生手中。第二條 報到證各項信息應確保準確。畢業生在領取時應認真核實,如果發現姓名、性別、單位名稱等信息有錯誤,應馬上到就業服務中心申明,以便及時更改。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正常應該是等檔案到了當地人才中心或就業單位后再去辦理報到手續,一般畢業生辦理報到證后,檔案由學校統一郵寄或派專人運送到檔案接收部門,如果檔案還未到達可跟學校畢業生檔案部門溝通查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十四條 應當歸檔的材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向本單位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拒絕歸檔或者據為己有。國家規定不得歸檔的材料,禁止擅自歸檔。第十五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向檔案館移交檔案,檔案館不得拒絕接收。經檔案館同意,提前將檔案交檔案館保管的,在國家規定的移交期限屆滿前,該檔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開事項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單位辦理。移交期限屆滿的,涉及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檔案按照檔案利用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