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這要看在國內還是國外辦理結婚。如果是在國內辦理,可向所在地的省級婚姻登記部門辦理。所需要材料按我國民法典規定提供。具體為:一、你本人需要向你的戶籍所在地的省級婚姻登記部門提供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二、國外一方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以及本人無配偶證明(一般需要辦理公證、認證手續)。三、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在國外大使館辦理的結婚證跟國內辦的結婚證有同樣的法律效力。首先要看在哪個國家辦理的結婚手續,若國內承認在該國辦理的相關結婚手續,那你無需再在國內辦理,同樣具有法律效力;若不承認,則你需要重新辦理,結婚日期以你在國內辦理登記日期為準,婚前財產歸個人,婚后歸夫妻雙方所有。例如美國的結婚證分兩種,一種是短的,儀式的時候用的是短的。但認證和公證需要那種是長的,需要你額外付費。之后,拿這個長的結婚證,去NotaryPublic(地保官)那里公證,再后,去找州務卿給你簽字,即州務卿認證;最后,去到中國駐美國大使館認證以上材料。一旦在大使館認證了結婚證,就不能再在國內領小紅本本了。如果隱瞞國外婚姻,而在國內再領個結婚證(即使是和同一個人),那么將來辦綠卡或者移民相關文件的時候,國內給你出示的結婚日期會和你在美國系統內的結婚日期矛盾,既出現了同一個人沒有離過婚但結過兩次婚的記錄,一旦被美國發現,會被認為有移民婚姻欺詐行為,后果就嚴重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1.基于與日本人是合法夫妻的前提,首先需辦理"外國人配偶者簽證",一般被稱為結婚簽證。2.和日本人結婚或作為日本人的孩子出生的人,適用這種在留資格 (簽證)。 3.日本人配偶者簽證的在留期限分為 [1年]和 [3年]。 因為沒有打工的限制,是可以自由選擇工作的在留資格 (簽證)。 拿到這一簽證后,即可登陸日本,第一年的簽證為一年期限,等到滿5年后即可申請"永駐簽證"即綠卡,也可以加入日本國籍,兩者可選其一,即可永久居住在日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3種觀點: 辦結婚證需要證件如下:華僑辦結婚證需要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外國人辦結婚證需要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