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駕駛證扣分超過12分的處理方式如下1、駕照扣分超過12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2、A、B類駕駛證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并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3、駕駛人在十五日內到相關地點,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4、駕駛人在學習二十日內,再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考試;5、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6、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絕學習和考試的駕駛證停止使用。根據駕駛證的換證要求,在駕駛證記分周期里有過扣分滿分,也就是駕駛證在記分周期里扣分達到十二分的情況,駕駛證除了會被暫扣要求培訓考試之外,在換證時也會有些不同。正常在記分周期里都沒有扣滿分的情況,六年有效期的駕駛證換證后可以換成十年有效的駕駛證,有扣滿分記錄就只能換成還是只有六年有效期的駕駛證,還是有很大不同的。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如下1、死亡的;2、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3、提出注銷申請的;4、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注銷申請的;5、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6、年齡在60周歲以上,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在兩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機動車多久檢一次國家規定,機動車必須定期通過尾氣檢測、汽車外觀、車燈、剎車、底盤等檢測合格,并以無違章記錄的情況下,發放檢驗合格標志。所有年檢日期按行駛證上登記的日期為準,機動車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一般統稱為“年檢”或“年審”。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測一次,超過6年每年檢一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進口車輛跟其它車型一樣,在任意檢測場都可以定期檢驗。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管理規定》第七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按規定參加學習、考試。《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與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第3種觀點: 12分扣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扣完機動車駕駛證時繼續開車的,屬于無證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一、駕駛證沒帶開車怎么處罰駕駛證沒帶開車的,扣留機動車,并可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一次記1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九十五條、九十九條:1、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機動車駕駛證》,并可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2、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3、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二、無證駕駛摩托車會影響考駕照嗎?新交法里無證駕駛處罰: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對于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無論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違法與否,均不得繼續駕駛該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三、無證駕駛可以只交罰款不拘留嗎無證駕駛可以只交罰款可以不拘留,由公安機關決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1種觀點: 開車扣12分的情形如下: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2、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3、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4、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5、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7、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九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9分:(一)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二)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三)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四)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五)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六)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七)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第2種觀點: 一、扣十二分的交通違章行為都有哪些1、扣十二分的交通違章行為如下:(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2)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3)駕駛營運客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九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9分:(一)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二)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三)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四)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五)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六)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七)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二、扣6分的情形有哪些扣6分的情形如下:1、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2、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的;3、駕駛機動車運輸危險化學品,未經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4、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第3種觀點: 12分扣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扣完機動車駕駛證時繼續開車的,屬于無證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一、駕駛證沒帶開車怎么處罰駕駛證沒帶開車的,扣留機動車,并可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一次記1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九十五條、九十九條:1、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機動車駕駛證》,并可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2、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3、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二、無證駕駛摩托車會影響考駕照嗎?新交法里無證駕駛處罰: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對于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無論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違法與否,均不得繼續駕駛該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三、無證駕駛可以只交罰款不拘留嗎無證駕駛可以只交罰款可以不拘留,由公安機關決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無論是一次性扣12分,還是累計記滿12分,駕駛證都會被交警扣留。駕駛員應當在15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參加完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20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如果考試合格,計分予以清除,發還駕駛證;如果考試不合格的,那么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2種觀點: 駕駛證扣分超過12分的處理方式如下1、駕照扣分超過12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2、A、B類駕駛證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并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3、駕駛人在十五日內到相關地點,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4、駕駛人在學習二十日內,再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考試;5、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6、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絕學習和考試的駕駛證停止使用。根據駕駛證的換證要求,在駕駛證記分周期里有過扣分滿分,也就是駕駛證在記分周期里扣分達到十二分的情況,駕駛證除了會被暫扣要求培訓考試之外,在換證時也會有些不同。正常在記分周期里都沒有扣滿分的情況,六年有效期的駕駛證換證后可以換成十年有效的駕駛證,有扣滿分記錄就只能換成還是只有六年有效期的駕駛證,還是有很大不同的。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如下1、死亡的;2、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3、提出注銷申請的;4、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注銷申請的;5、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6、年齡在60周歲以上,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在兩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機動車多久檢一次國家規定,機動車必須定期通過尾氣檢測、汽車外觀、車燈、剎車、底盤等檢測合格,并以無違章記錄的情況下,發放檢驗合格標志。所有年檢日期按行駛證上登記的日期為準,機動車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一般統稱為“年檢”或“年審”。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測一次,超過6年每年檢一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進口車輛跟其它車型一樣,在任意檢測場都可以定期檢驗。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管理規定》第七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按規定參加學習、考試。《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與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無論是一次性扣12分,還是累計記滿12分, 駕駛證 都應該被交警扣留了。 然后駕駛員應當在15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