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如果在一個計分周期里一次性扣12分或累積記滿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參加完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2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也就是科目一考試,如果考試合格,計分予以清除,發還駕駛證;如果考試不合格的,那么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如果不參加學習,也不參加考試,那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 12 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駕照被扣12分不能開車。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一次12分扣完會被扣證,要通過參加學習,考試合格后才能取回證件。法律依據:公安部令第139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如果在一個計分周期里一次性扣12分或累積記滿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參加完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2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也就是科目一考試,如果考試合格,計分予以清除,發還駕駛證;如果考試不合格的,那么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如果不參加學習,也不參加考試,那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 12 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駕照12分被扣完的做法如下:1、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2、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3、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4、考試合格: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由公安交管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3種觀點: 一、12分扣完了還能開車嗎1、駕照被扣了12分不能繼續開車。駕照扣滿12分后,機動車駕駛人必須參加學習,并且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才能繼續開車。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2、《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二、扣12分的情形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2、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3、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4、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5、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7、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如果在一個計分周期里一次性扣12分或累積記滿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參加完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2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也就是科目一考試,如果考試合格,計分予以清除,發還駕駛證;如果考試不合格的,那么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如果不參加學習,也不參加考試,那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 12 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駕照12分被扣完的做法如下:1、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2、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3、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4、考試合格: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由公安交管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3種觀點: 一、12分扣完了還能開車嗎1、駕照被扣了12分不能繼續開車。駕照扣滿12分后,機動車駕駛人必須參加學習,并且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才能繼續開車。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2、《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二、扣12分的情形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2、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3、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4、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5、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7、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