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駕照被扣12分不能開車,需要重新參加科目一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一般情況下,駕照12分扣完后,C類駕駛證將會被暫扣,需要在15天內到駕駛證核發地或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并通過科目一考試。而A、B類駕駛證則會面臨降級處罰,最高準駕車型將會被注銷,駕駛人需要在30天內辦理降級換證手續。駕照被扣12分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扣留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需按照規定參加學習并接受考試,考試合格后拿回了駕駛證才能開車。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資格暫時停止,此時駕駛車輛,如被交警部門查核屬實,相當于無證駕駛。將扣留其車輛,并按無證駕駛的相關法律條款進行處罰。扣滿12分要進行學習和考試。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一年)被記滿12分,被記滿12分的駕駛人參加培訓7天后,還需要重新參加科目一考試。考試只考理論考試。科目一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駕駛人,則需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并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應當給予記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其分值,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供記分查詢方式供機動車駕駛人查詢。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12分被扣完不能開車。扣了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然后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后參加科目一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如果在一個計分周期里一次性扣12分或累積記滿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參加完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2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也就是科目一考試,如果考試合格,計分予以清除,發還駕駛證;如果考試不合格的,那么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如果不參加學習,也不參加考試,那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 12 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駕照扣分12分后,需要按照規定參加學習、接受考試,考試合格后可以重新拿回駕照,并且扣分會清零,如果考試不合格就需要繼續學習和考試,駕駛人如果拒絕參加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3種觀點: 一、12分扣完了還能開車嗎1、駕照被扣了12分不能繼續開車。駕照扣滿12分后,機動車駕駛人必須參加學習,并且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才能繼續開車。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2、《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二、扣12分的情形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2、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3、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4、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5、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7、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如果在一個計分周期里一次性扣12分或累積記滿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參加完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2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也就是科目一考試,如果考試合格,計分予以清除,發還駕駛證;如果考試不合格的,那么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如果不參加學習,也不參加考試,那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 12 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駕照扣分12分后,需要按照規定參加學習、接受考試,考試合格后可以重新拿回駕照,并且扣分會清零,如果考試不合格就需要繼續學習和考試,駕駛人如果拒絕參加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3種觀點: 一、12分扣完了還能開車嗎1、駕照被扣了12分不能繼續開車。駕照扣滿12分后,機動車駕駛人必須參加學習,并且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才能繼續開車。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2、《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二、扣12分的情形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2、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3、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4、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5、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7、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駕照12分被扣完的做法如下:1、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2、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3、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4、考試合格: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由公安交管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2種觀點: 一、駕駛證扣完12分處理是怎樣的1、駕駛證扣完12分處理方法如下:(1)要處理違章,繳納罰款;(2)要到當地的交通管理局進行學習在領會駕駛證;(3)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和考試;(4)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考試。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車輛管理所對符合第六十三條至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應當在一日內換發機動車駕駛證。對符合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應當在一日內注銷機動車駕駛證。其中,對符合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六十七條規定的,還應當收回原機動車駕駛證。二、什么情況會扣留駕駛證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4、駕駛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5、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6、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7、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8、因辦案行政、刑事案件的需要對駕駛證進行審查的,可以扣押駕駛證。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1.扣了12分需進行理論學習,合格就能重新拿到駕照。2.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或者以上達到12或者超過12分,才需要進行路考。3.積分達到12分,在駕照被扣留之后,應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相關知識學習。4.一個記分周期內達到24分,需完成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相關知識的考核,10日內接受車輛管理所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駕照被扣12分不能開車。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一次12分扣完會被扣證,要通過參加學習,考試合格后才能取回證件。法律依據:公安部令第139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2種觀點: 一、12分扣完繼續開車怎么處罰1、駕駛證被扣滿12分,仍然在駕駛車輛會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駕駛證被扣12分后需要在15天之內前往駕駛證核發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內去參加七天時間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方面知識的學習。2、法律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二)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三)無暴力犯罪記錄;(四)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二、扣12分的違章有哪些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2、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20以上的;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4、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5、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駕駛證被扣12分繼續開車處理辦法如下:1、暫扣駕駛證:按《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駕駛證記分達到12分以上,會暫扣駕證,需到車管所參加一周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學習后,并通過科目一考試,才能補滿12分,重新領回駕照。2、扣證后開車:若在駕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則為無證駕駛,被查到后將被直接吊銷駕駛證,罰款200—2000元,并處15日以下拘留。3、其他懲罰:在無證駕駛的情況下,若發生交通事故,將無條件負全責,且保險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另外,若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將處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逃逸將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逃逸致人死亡,將被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1、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4、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5、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6、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7、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8、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如果在一個計分周期里一次性扣12分或累積記滿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參加完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2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也就是科目一考試,如果考試合格,計分予以清除,發還駕駛證;如果考試不合格的,那么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如果不參加學習,也不參加考試,那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 12 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駕照12分被扣完的做法如下:1、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2、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3、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4、考試合格: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由公安交管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3種觀點: 一、12分扣完了還能開車嗎1、駕照被扣了12分不能繼續開車。駕照扣滿12分后,機動車駕駛人必須參加學習,并且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才能繼續開車。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2、《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二、扣12分的情形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2、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3、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4、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5、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7、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如果在一個計分周期里一次性扣12分或累積記滿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參加完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2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也就是科目一考試,如果考試合格,計分予以清除,發還駕駛證;如果考試不合格的,那么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如果不參加學習,也不參加考試,那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 12 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駕照12分被扣完的做法如下:1、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2、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3、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4、考試合格: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由公安交管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3種觀點: 一、12分扣完了還能開車嗎1、駕照被扣了12分不能繼續開車。駕照扣滿12分后,機動車駕駛人必須參加學習,并且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才能繼續開車。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2、《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二、扣12分的情形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2、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3、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4、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5、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7、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