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一)在校學生由學校統一組織辦理,可選擇按年申報繳費;也可自愿選擇按照參保(或續保)當年的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在校學習期間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新參保學生向所在學校申請參保,填寫《學生參保登記表》,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困難家庭學生還須提供《沈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沈陽市城市低保邊緣戶救助證》原件及復印件。續保學生只需學校工作人員填寫《居民醫保繼續參保數據采集表》,即可辦理。(二)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符合城鎮居民參保條件的新生兒及準新生兒,在我市生育定點醫療機構、戶籍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社區辦理參保手續。母親懷孕28周后持《孕婦保健手冊》、母親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生育定點醫療機構或社區為準新生兒辦理參保手續。出生三個月內的新生兒持新生兒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社區辦理參保手續。(三)其他城鎮居民可在每年1—11月份期間到所在社區或區、縣(市)民政部門按月辦理當年參保業務,其中每年9—11月份辦理本年度參保業務人員須同時繳納下一年度的醫療保險費。1.新參保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低保戶、低保邊緣戶除外),直接到社區申請辦理參保,填寫《城鎮居民參保登記表》,提供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和復印件。低保戶、低保邊緣戶人員,到所在區、縣(市)民政部門申請辦理參保,填寫《城鎮居民參保登記表》并提供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沈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沈陽市城市居民低保邊緣戶生活補助金領取證》原件和復印件。2.續保續保居民應向所在區、縣(市)街道社區或民政部門申請辦理參保,將姓名、醫保卡號、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及所需保費交至區、縣(市)街道社區或民政部門即可。以準新生兒身份辦理參保的未成年人,在下一年度辦理續保手續時,必須提供出生證明及戶口簿的復印件辦理個人信息變更業務。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沈河區醫保中心電話:024-6242170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3種觀點: 法律解析:可以到沈陽市醫療保障局官網查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