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車輛報廢牌照可視以下情況:1、車輛報廢后車牌由車管所收回;2、如果您自己還想留著的話,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什么條件1、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2、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3、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三條機動車所有人可以通過計算機隨機選取或者按照選號規則自行編排的方式確定機動車號牌號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使用統一的機動車號牌選號系統發放號牌號碼,號牌號碼公開向社會發放。第三十一條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第3種觀點: 一、報廢車還能重新上牌嗎1、報廢車還可以重新上牌。準備好各種證件。提前準備好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非本地戶口要提供暫住證原件和復印件。繳費后等待拿號牌。選好號碼繳納費用就等待拿號牌,三五個工作日即可拿到號牌。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第十條 準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二、名下有報廢車怎么解除車輛報廢后需要辦理機動車注銷登記,才可以從名下解除。車輛報廢需要準備的證件有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車輛牌照、單位車輛加蓋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車主的身份證、事故車輛證明材料以及機動車注銷登記申請表和報廢汽車證明。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一般私家車的使用年限為十五年,使用十五年后就算報廢。如果行駛里程合計超過60萬公里也算報廢。但中國法律沒有私家車強制報廢的規定,只要私家車符合年檢標準,達到報廢標準后可以繼續使用,并不需要審批。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于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第2種觀點: 一、汽車報廢年限為多久1、汽車的報廢年限如下:(1)小、中、大出租客車是8、10、12年;(2)客車租賃使用的15年;(3)小、中、大教練客車是10、12、15年;(4)公交13年,其他小、大、中營運客車是10、15、15年;(5)校車15年,大、中非營運客車20年;(6)低速貨車、載貨汽車是9、15年。2、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于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二、汽車報廢流程是怎樣的1、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2、登記并審核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對車輛查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汽車報廢通知書》;3、車主持《汽車報廢通知書》到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送交車輛;4、回收企業經查驗《汽車報廢通知書》后將車輛,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要割斷,并進行照相、開具《報廢汽車回收汪明》和支付殘值;5、車主持《申請表》、《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照片,經查驗、核對并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第3種觀點: 私家車報廢年限規定如下:1、家用5座、7座轎車和非營運的微型、小型汽車,這幾類車型是沒有明確規定使用年限的,當車輛還能通過年檢就可以開。但一般當車輛跑超過60萬公里后,就會被引導報廢;2、皮卡和輕、中、重型載貨汽車,這幾類車型的使用年限為15年,過了15年,無論車況再好,也是要被強制報廢了;3、微型載貨汽車,這類車的使用年限為12年,開12年后就得被強制報廢了; 4、中型出租客運汽車:這類車的使用年限僅為10年,通常10年的車就不能合法上路了。機動車報廢年限還需要了解以下事項:以前,舊版的規定是私家車15年要強制報廢,如今,汽車從排放到品質再到耐用性上都得到了全面的提升,很多車型開15年,車況還是很好,強制報廢未免太可惜;因此,根據新規定,這條作了修改,私家車里程超過60萬公里才會被強制報廢,對于很多家用車來說,一年的行駛里程也就2-3萬公里,這么說,新規意味著一款車能開半輩子;然而,事實并沒有這么簡單,汽車報廢新規除了60萬公里的里程約束外,還有年檢的條件,如果,家用舊車連續三次檢測不過關,汽車也是要強制報廢的;這其中,車主需要注意的是,連續3個年審周期并不一定是3年,這個主要根據車輛的實際檢驗周期來算的,像那些超過15年的,半年一次查驗周期,要是車主連續3次(即1年半時間內)沒有去年檢,那么也將強制報廢。綜上所述,私家車的報廢年限重要的一方面是看車況,車況好報廢年限就長,還要注意做到按時年檢。【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使用年限及行駛里程參考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 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
第1種觀點: 法律主觀:報廢車不允許個人回收。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捐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和個人,報廢汽車不得自行拆卸。法律客觀:《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公戶車轉私戶沒有年限規定,只要符合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期限均可駕駛。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八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十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十二年;(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十五年;(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十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十二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十五年;(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十三年;(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十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十五年;(六)專用校車使用十五年;(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二十年;(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九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十二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十年,其他載貨汽車使用十五年;(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十五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三十年;(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十年,集裝箱半掛車二十年,其他半掛車使用十五年;(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十二年,其他摩托車使用十三年。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于六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于十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于十一年。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兩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第3種觀點: 一般情況下到報廢期的車輛是不允許過戶的,因為它會帶來安全隱患;但報廢的出租車是個例外。轉讓合同可以私下簽訂,但前提是,轉讓的車輛合法,手續齊全,沒到報廢期,合同生效以后一定要辦理好過戶手續,以免引來以后的糾紛。一、汽車報廢年限是多少汽車報廢具體年限,要根據車輛類型具體分析:1、私家車包括5座轎車和7座SUV車型,非營運性質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國家將引導報廢。如果超過15年且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公里,每年需要年檢2次,檢驗不合格的車輛將強制報廢;2、出租車使用年限為8年;3、皮卡車使用年限為15年;4、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是10年;5、重、中、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為15年;6、半掛牽引車使用年限為15年;7、微型載貨汽車的使用年限為12年,年限達到后將強制引導報廢。車輛不去報廢會影響到車輛所有者再次購買機動車輛,雖然購買機動車量沒有限制,但有機動車沒有報廢而出現脫檢,再次購買機動車輛時,不能辦理注冊登記手續,駕駛報廢的機動車被查處后會處以200-2000元不等的罰款,同時還要吊銷駕駛證,并且強制報廢機動車,還要支付所產生的費用。二、貸款買的貨車可以過戶嗎不可以,一般情況下分期車輛在未還清車貸款在之前是不能過戶的,因為按揭的車輛是抵押給銀行的,個人只有車輛的使用權,而沒有車輛的所有權,只有當車貸款還清以后,可以在相關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貸款車輛在辦理過戶手續時需要提供已付清貸款的單據。三、汽車的報廢標準有哪些汽車的報廢標準是:1、家用的5座位轎車和7座位的SUV,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的年限。在正常行駛的情況下里程達到了60萬公里的,國家會引導駕駛員進行車輛的報廢。超過15年年限的,以后每一年必須要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將會強制性進行報廢;2、皮卡的年限超過15年必須報廢。可能皮卡在美國是民用轎車,但是在中國的法律規定下一律按照和貨車標準一樣;3、出租車的使用年限是8年;4、中型的出租客運汽車的使用年限是15年;5、重、中、輕型載貨的汽車使用的年限是15年;6、掛牽引車的使用的年限是15年;7、微型的載貨汽車使用的年限是12年。
第1種觀點: 1、車管所大廳26號窗口領取并填寫《機動車報廢單》,同時提交行駛證復印件、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如需保留原號牌需先將車輛交通違法行為處理。2、車管所檔案室查檔審核《機動車報廢單》,審核合格后電話通知領取《機動車報廢單》。3、機動車所有人或代理人將機動車送交機動車報廢回收企業,領取并填寫《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同時提交行駛證、機動車牌照、機動車登記證書(沒有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可以不交)、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機動車報廢單》。4、民警查驗機動車,查驗被報廢解體機動車的車輛識別代號,確認車輛五大總成(車身車架、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后橋)是否齊全,合格的由民警出具《機動車查驗記錄表》。5、車輛銷毀要求,民警負責進口機動車、校車、中型(含)以上載客汽車、中型(含)以上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低速汽車、掛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報廢解體監銷,其他車輛由報廢回收企業自行銷毀。6、車輛銷毀后,報廢回收企業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由報廢回收企業工作人員將以下資料送交車管所14號窗口辦理機動車注銷登記業務,《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行駛證、機動車牌照、機動車登記證書(沒有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可以不交)、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機搜索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機動車報廢單》。 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一)達到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的;(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第2種觀點: 一、車輛報廢條件是什么1、車輛報廢條件有以下:(1)輕、微型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公里;(2)輕、微型載貨汽車、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其他車輛使用10年;(3)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4)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5)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百分之五十的;(6)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等。2、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二、車輛報廢流程是什么車輛報廢的流程有以下:1、所有人應當將報廢的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2、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第3種觀點: 一、車輛報廢到哪里辦理1、車輛報廢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報廢手續。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2、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七條國家對達到一定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達到下列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其所有人可以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二)租賃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三)小型和中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四)公交客運汽車行駛40萬千米;(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80萬千米;(六)專用校車行駛 40萬千米;(七)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八)微型載貨汽車行駛50萬千米,中、輕型載貨汽車行駛60萬千米,重型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行駛70萬千米,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行駛40萬千米,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行駛30萬千米;(九)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行駛50萬千米;(十)正三輪摩托車行駛10萬千米,其他摩托車行駛12萬千米。二、車輛報廢怎么處理1、申請報廢的汽車車主領填表格;2、登記受理崗申請;3、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回收企業;4、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并照相;5、車主持變更表、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辦理報廢登記。
第1種觀點: 一、車報廢了車牌還能用嗎1、車子強制報廢了車牌還能繼續使用。機動車報廢原車牌是可繼續用的要申請使用原車號牌,必須同時符合三個條件,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6個月內提出申請、車輛所有人擁有原車3年以上、涉及原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2、法律依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第五條 國家對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國家鼓勵機動車生產企業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機動車生產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生產者責任。第六條 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資質認定,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二)具有符合環境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存儲、拆解場地,拆解設備、設施以及拆解操作規范;(三)具有與報廢機動車拆解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二、一般情況下報廢車輛如何處理1、達到國家強制報廢的機動車,車主應攜帶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車證和原車,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機動車回收企業,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回收企業確認機動車解,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2、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后七日內將《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副本交回車管所;3、車管所給車主開具《機動車注銷證明書》,然后車主再持《機動車注銷證明書》去辦理銷養路費等其他車輛相關手續,報廢手續就算完成。
第2種觀點: 一、報廢車還能重新上牌嗎1、報廢車還可以重新上牌。準備好各種證件。提前準備好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非本地戶口要提供暫住證原件和復印件。繳費后等待拿號牌。選好號碼繳納費用就等待拿號牌,三五個工作日即可拿到號牌。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第十條 準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二、名下有報廢車怎么解除車輛報廢后需要辦理機動車注銷登記,才可以從名下解除。車輛報廢需要準備的證件有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車輛牌照、單位車輛加蓋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車主的身份證、事故車輛證明材料以及機動車注銷登記申請表和報廢汽車證明。
第3種觀點: 因為想辦理車輛注銷的話必須得先報廢車輛,然后拿到相關回收憑證,這樣才可以去辦理注銷。而廢鐵廠都無法開具有效的回收證明,所以導致銷戶手續不齊全。從2017年6月1號開始,如果車主依法應當辦理機動車注銷登記而未辦理的,車管部門將停辦其新購置車輛新車上牌(注冊登記)。屬于機動車報廢解體的,由機動車回收企業提交《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原件;屬于大型客車、中型以上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監銷的,還需提交《機動車查驗記錄》。屬于機動車滅失的,還需提交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滅失證明。附機動車報廢手續和流程:機動車遺失或者其他原因不在的,持機動車滅失證明材料和其它所需資料一并辦理即可。屬于汽車滅失申請銷戶登記的,應填報《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汽車擁有者身份證原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滅失證明材料,即可辦理。屬于因汽車質量問題退車申請銷戶登記的,應填報《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同時提交汽車擁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汽車制造廠或者經銷商出具的退車證明,即可辦理。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報廢的校車、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法律依據
第1種觀點: 車輛報廢牌照可視以下情況:1、車輛報廢后車牌由車管所收回;2、如果您自己還想留著的話,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什么條件1、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2、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3、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三條機動車所有人可以通過計算機隨機選取或者按照選號規則自行編排的方式確定機動車號牌號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使用統一的機動車號牌選號系統發放號牌號碼,號牌號碼公開向社會發放。第三十一條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第2種觀點: 一、機動車報廢去哪里1、機動車報廢的辦理地點為: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一般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2、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機動車使用年限及行駛里程參考機動車使用年限及行駛里程參考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二、機動車駕駛人必須遵守什么規定1、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2、不準出借涂改或偽造的駕駛證;3、不要把車給沒有駕照的人開;4、不準駕駛不符合駕駛證的車輛;5、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6、喝酒后不準開車;7、不允許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械故障的車輛;8、不要駕駛不符合裝載要求的車輛;9、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允許駕駛車輛;10、駕駛和乘坐兩輪摩托車必須佩戴安全帽;11、車門和行李箱未關閉時,不允許駕駛。12、不允許穿拖鞋開車;13、駕駛車輛時不允許吸煙、飲食、聊天或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車輛通過人行橫道時,交通信號解除時,行人必須停車或者減速;當有信號交叉口時,應注意避開行人。
第3種觀點: 一、車輛報廢到哪里辦理1、車輛報廢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報廢手續。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2、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七條國家對達到一定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達到下列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其所有人可以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二)租賃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三)小型和中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四)公交客運汽車行駛40萬千米;(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80萬千米;(六)專用校車行駛 40萬千米;(七)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八)微型載貨汽車行駛50萬千米,中、輕型載貨汽車行駛60萬千米,重型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行駛70萬千米,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行駛40萬千米,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行駛30萬千米;(九)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行駛50萬千米;(十)正三輪摩托車行駛10萬千米,其他摩托車行駛12萬千米。二、車輛報廢怎么處理1、申請報廢的汽車車主領填表格;2、登記受理崗申請;3、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回收企業;4、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并照相;5、車主持變更表、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辦理報廢登記。
第1種觀點: 一、強制報廢車輛如何處理1、強制報廢車輛的處理:(1)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向車管所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2)車管所將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并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3)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4)回收企業再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5)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七條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并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的校車、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出具注銷證明。二、車輛報廢條件是什么1、輕、微型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公里;2、輕、微型載貨汽車、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其他車輛使用10年;3、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4、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5、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百分之五十的;6、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等。
第2種觀點: 一、私家車強制報廢規定有哪些1、私家車強制報廢規定如下:(1)連續3個年檢周期沒有年檢;(2)經修理調整,仍不符合在用車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相關要求的;(3)采用修理、調整或控制技術后,排放到大氣中的污染物或噪聲仍不符合在用車國家標準的相關要求;(4)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5)達到一定的使用壽命和里程。2、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機動車使用年限及行駛里程參考機動車使用年限及行駛里程參考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二、私家車報廢怎么走流程1、需要準備相關的資料,比如身份證、行駛證、機動車登記書、汽車牌照等,然后前往車管所辦事大廳去申請《機動車報廢單》表格進行填寫;2、針對已經達到報廢年限以及要求的車輛,工作人員會提供《汽車報廢通知單》。如果沒有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但是對車輛進行審核認定,已經達到了汽車報廢的標準,就會開具《汽車報廢通知單》;3、然后把需要報廢的車輛送到專業的回收企業對車輛進行解體,期間還需要填寫《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申請表》;4、然后報廢企業的工作人員,對車輛的發動機號、車架號等進行檢查,確認沒有錯誤后對車輛解體和拍照;5、接下來車主攜帶《車輛報廢回收證明》,前往車管所里面辦理注銷機動車檔案的手續,然后就能完成車輛報廢手續。
第3種觀點: 一、被強制報廢車輛號牌還能用嗎1、被強制報廢車輛號牌還能用。公安部啟動舊車轉讓或報廢后,原車主再行購買新車或者二手車均可使用原號牌號碼,也可以申請使用新的號牌號碼的措施。原機動車號牌要使用3年才可以保留下來的要求,調整為使用一年后即可申請保留。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二、被強制報廢車輛還能交易嗎汽車達到報廢標準后,只能作為廢鐵出售,不能作為機動車買賣。變更使用性質或者轉移登記的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有關要求確定使用年限和報廢:1、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的,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轉為營運載客汽車的,不得超過15年;2、不同類型的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按照使用年限較嚴的規定報廢;3、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和摩托車需要轉出登記所屬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的,按照使用年限較嚴的規定報廢;4、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半掛車與其他載貨汽車、半掛車相互轉換的,按照危險品運輸載貨車、半掛車的規定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