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檔案所在地可以通過電話查詢。畢業后檔案一般有3個去向:1、畢業后就找到了接受戶口的單位,檔案和戶口都轉到工作的單位。這是通常認為最正規的檔案流向,但據統計,這種情況大約只占到畢業生檔案的10%左右的比例。2、畢業后沒有找到接受戶口的單位,戶口和檔案留在學校。3、把檔案和戶口放在人才市場交流中心。檔案查詢的最快捷的方法便是打電話查詢。打電話去你檔案可能所在的單位或者人才市場查。打電話查詢比實地查詢要快很多,尤其是在外地的同學根本沒法實地查詢。聯系方式需要自己去網上找,一般去官網應該都可以查到,打電話的時候態度要謙和點,跟工作人員說清自己的個人情況以及個人信息,一般都會如實告訴你的。但學校暑假可能沒人,需要開學后才能查。檔案是不可以自己保管的。根據相關規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為縣以上(含縣)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其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嚴禁個人保管他人人事檔案。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檔案管理人員必須是黨性強、作風正、忠于職守、具有一定的檔案管理專業知識的共產黨員。由此可知,檔案應當由專門機構保管,自己不能保管。【法律依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第八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憑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人員流動的有效文書,向流動人員原單位開具調檔函,原單位接到調檔函十五天內,將流動人員人事檔案隨檔案轉遞通知單轉交人才交流服務機構。轉遞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必須完整齊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經審核無誤后,及時將檔案轉遞通知單回執退回原單位。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發現轉來的檔案材料不齊全或不清楚的,應要求原單位補齊或查清楚。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不能,除非開具證明材料才能查詢。而且不能政務服務中心查檔,一般檔案都在檔案管理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二條 從事檔案收集、整理、保護、利用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所稱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從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第三條 堅持中國共產黨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檔案工作,把檔案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檔案事業發展經費列入政府預算,確保檔案事業發展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第四條 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完整與安全,便于社會各方面的利用。第五條 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護檔案的義務,享有依法利用檔案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