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一、有糾紛扣留車輛如何處理1、有糾紛扣留車輛的處理方法如下:(1)由雙方自行協商處理;(2)簽有仲裁協議的,應向相應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3)依法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糾紛。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二、經濟糾紛怎么打官司1、起訴和受理,事人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法院將根據起訴書的情況來決定是否受理案件;2、審理準備,對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調查和收集相應的證據;3、開庭,在確定的時間應公開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在開庭前三日通知當事人和其它訴訟相關人員;4、判決和裁定,法庭辯論終結后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做出判決。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應當當場出具憑證,并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被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來接受處理,并且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嚴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一次性扣6分,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上路的屬于無證駕駛,按照駕駛證使用規定,要扣6分,同時還有相應處罰。駕駛證被暫扣期間是不能駕駛機動車上路的。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扣6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若司機的駕駛證處于暫扣期間是不允許開機動車上路的,要是違反了此條法律法規,那么交警部門將處以駕駛人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違章罰款。(一)司機在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開機動車,屬于無證駕駛的情形,無證駕駛機動車,情節非常嚴重,因此,公安部門處以司機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違章罰款。(二)駕駛證處于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上路的,按照駕駛證的使用規定,此違法行為要處以司機的駕駛證一次性扣6分。車損險有必要購買。保險本就是一種防范于未然的一種汽車產品,如何在最省錢的情況下規避最大的風險,是我們要考慮的。車輛損失險再保一個第三者責任險和不計免賠,和強制險,基本的駕駛風險就都已經涵蓋,其余的根據需求及當地情況和車輛情況而定。尤其是在單車事故的時候,車損險的作用非常明顯。比如自己倒車的時候不小心把車碰了,這時候第三者責任險是不生效的,只能通過車損險理賠。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三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