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一、和未成年發生性行為違法嗎1、與未成年發生性行為違法,如果該少女已滿14歲,自愿與成年人發生性關系而發生的,就不是犯法。如果該少女不滿14歲而同她發生性關系者,無論該女孩自愿還是不自愿,都要按強奸定罪量刑。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二、孩子自愿發生性行為算強奸嗎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下列兩種情形之一的,都應當以強奸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2、奸淫不滿14周歲幼女的。強奸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為,不論是否達到奸淫的目的,都應當立案追究。
第3種觀點: 在中國,對于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少女,如果與成年人自愿發生性關系,不構成強奸罪,也不觸犯法律,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如果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女方發生性關系,則構成強奸罪。而對于已滿16周歲的少女,無論是否自愿,其性行為都構成犯罪。法律分析如果雙方自愿,則不構成犯罪。是否構成犯罪需考慮少女的年齡和是否自愿。與已滿14周歲但未滿16周歲的少女發生性關系,只要該少女完全自愿,則不構成強奸,也不觸犯法律,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但如果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女方發生性關系,則構成強奸罪。一、如果未滿16周歲接受過性行為違法嗎不違法。但是要在14周歲以上,且自愿的前提下,是否構成犯罪要根據該少女的年齡和是否自愿來決定:與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少女發生性關系,只要該少女完全自愿,則不構成強奸,也不觸犯法律,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女方發生性關系,則構成強奸罪。二、16周歲性行為違法如果雙方自愿的,不構成犯罪。是否構成犯罪要根據該少女的年齡和是否自愿來決定:與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少女發生性關系,只要該少女完全自愿,則不構成強奸,也不觸犯法律,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女方發生性關系,則構成強奸罪。拓展延伸不滿十四歲的幼女自愿發生性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愿,均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奸罪定罪處罰;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愿發生性關系,未造成嚴重后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對于不滿十二周歲的被害人實施奸淫等性侵害行為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對方是幼女,構成犯罪。對于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被害人,從其身體發育狀況、言談舉止、衣著特征、生活作息規律等觀察可能是幼女,而實施奸淫等性侵害行為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對方是幼女。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結語這段話強調了在自愿、年齡和暴力脅迫等因素的影響下,性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和是否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少女的年齡和自愿程度是決定性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的關鍵因素。已滿14周歲但未滿16周歲的少女發生性關系,只要完全自愿且年齡符合條件,則不構成強奸罪,也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但如果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女方發生性關系,則構成強奸罪。因此,在自愿、年齡和暴力脅迫等因素的影響下,性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和是否需要承擔民事責任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