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車被拖走了罰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拖車費用不要錢。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執法扣留車輛是根本不允許收所謂的停車費的。交警暫扣車輛是正常的執法行為,由扣車產生的費用屬交警隊正常執法支出,車主沒有義務為交警的委托行為付費。交警處理完違章后,應原封不動地將車交給車主,法律沒有規定車主還要付費,讓車主交停車費于法無據。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交警委托社會停車場暫時代管車輛,這種委托行為是交警與停車場之間的事情,與車主無關,即使要交費,也是交警來負擔,不應該由車主來交停車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第3種觀點: 拖車的收費標準具體如下:1、高速公路拋錨,小型車一般在200-400不等,大型車一般在700-1500元不等;2、普通道路拋錨,一般市內拖車價格在300-500元左右;3、長途拖車,保險公司一般免費里程為50公里或者100公里,那么對于數百公里甚至上千公里的拖車肯定是無法免費的,如果仍然讓保險公司安排拖車拖那么費用一般都是十分高昂的。8-10元/公里是再正常不過了。如果車子還能多多少少開的動的話走物流托運,價格會優惠很多,加上救援車提送的話平均差不多在2塊左右一公里,可萬一車子事故情況比較大只能全程選擇拖車的話5元每公里都可以安排,對于上千公里的價格可進一步降低。【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第九十四條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超過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費用的,退還多收取的費用,并由價格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驗,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所收檢驗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并依法撤銷其檢驗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出了交通事故后,由于雙方協商不成,被公安交警部門拖走車輛是要收取一定的拖車費,這是一種服務車主的行為,其收費標準也有相關的法規明確規定。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2種觀點: 一、事故車被拖走收拖車費嗎1、事故車被拖走收拖車費。拖車費屬于合理的施救費,應用侵權人或其承保的保險公司來承擔。拖車費就是為疏通交通,拖動車輛所產生的相關費用,是交通交警部門或拖車服務公司,在機動車出現故障或是發生交通事故后,為及時疏通道路、避免道路堵塞,而采取的強制或應車主要求將車輛拖離現場時所產生的費用。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第五十條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二、事故車如何認定1、車輛頂部的邊梁、底盤的邊梁、車輛的后翼子板、以及車輛后尾箱、側圍等車身主要零部件所在,通常是不可拆卸的部分,如果有過嚴重的鈑金修復,甚至切割、焊接等情況的;2、車輛的安全氣囊和安全帶更換過的;3、車輛被火焚燒的;4、車輛被水泡過,棚布和底布有霉點的。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交警拖車費的具體標準并未統一規定,一般按公里收費,不同區域可能有差異。一般是一次10公里250-300元,拖車費就是為疏通交通,拖動車輛所產生的相關費用。通常是指交通交警部門或拖車服務公司,在機動車出現故障或是發生交通事故后,為及時疏通道路、避免道路堵塞,而采取的強制或應車主要求將車輛拖離現場時所產生的費用。出了交通事故后,由于雙方協商不成,被公安交警部門拖走車輛是要收取一定的拖車費,這是一種服務車主的行為,其收費標準也有相關的法規明確規定。交通事故拖車費項目實質是事故道路清障服務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所產生的的拖車費和停車費都是由全責方承擔。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出了交通事故后,由于雙方協商不成,被公安交警部門拖走車輛是要收取一定的拖車費,這是一種服務車主的行為,其收費標準也有相關的法規明確規定。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交通肇事所產生的的拖車費和停車費都是由全責方承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1種觀點: 一、交警拖車費用標準是什么1、違章停車了,交警拖車不收取任何費用。拖車費就是為疏通交通,拖動車輛所產生的相關費用。通常是指交通交警部門或拖車服務公司,在機動車出現故障或是發生交通事故后,為及時疏通道路、避免道路堵塞,而采取的強制或應車主要求將車輛拖離現場時所產生的費用。出了交通事故后,由于雙方協商不成,被公安交警部門拖走車輛是要收取一定的拖車費。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二、交警什么情況下可以拖車1,有人受傷了;2,事故無法現場處理或需對車輛進行鑒定的;3,車輛無人看管,妨礙交通的;4,碰撞導致無法行駛的;5,司機涉嫌酒駕;6,無證駕車;7,無法當場提供強制保險證明或車輛檢驗合格證的。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遇不合理拖車費可撥96122舉報,以往,在高速上出現事故或故障需要救援,高速交警會幫您聯系就近有資質的社會救援公司,幫您吊車、拖車。在2014年1月2日召開的全省高速公路車輛救援工作媒體見面會上,明確要求,自2014年1月3日起我省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工作將正式轉交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組織實施,也就是說交通部門將對拖車公司進行統一管理。【法律依據】:《關于規范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明確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主體。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是指有關單位受當事人委托將發生故障或事故的機動車拖移至指定地點并收取相關費用的行為。考慮到高速公路封閉運行等特點,今后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工作由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統籌組織實施,具體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專職救援隊伍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拖移違章停放車輛,屬于行政執法行為,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也不得指定社會救援機構實施并收取費用。第四條 完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政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對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要在充分調研和成本監審的基礎上,統一規范收費項目,并按照適當彌補成本原則合理制定收費標準。停放拖移車輛的地點屬于專用停車場地,需要收取停車費的,停車收費標準按照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的統一規定執行。其中,對在交通事故處理期間的車輛,應減免停車收費。各地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適當增加對高速公路車輛救援的投入,確保車輛救援服務的公益性和健康發展。
第1種觀點: 一、交警拖車費用怎么收費1、交警拖車費用收費情況如下:(1)如果交警扣押事故車輛的,則拖車費由交管部門出,這屬于行政執法范圍內,拖車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2)如果交警沒有扣押車輛的,則拖車費由當事人自己出。拖車費就是為疏通交通,拖動車輛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一般負責拖車的有:交通交警部門、拖車服務公司、保險公司。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二、由執法機關承擔條件有哪些1、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2、因其他交通違法行為,依法扣留車輛的。因收集證據需要,依法扣留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的;3、發生依法可以自行協商解決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撤離現場而未撤離,造成交通堵塞的。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拖車費停車費由全責方承擔。根據法律規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一、交通事故鑒定完畢受損車輛誰修發生事故,對車輛損失鑒定完畢后,一般是由當事人確定的汽車修理廠或者4S店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一般由保險公司在限額內支付。《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各項損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第十二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二、車被撞了交通費是多少交通費按雙方協商的金額賠償,如果無法協商,可以申請交警調解或者法院判決,法院判決一般以實際發生和合理為原則判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三、發生高速追尾怎么索賠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道路交通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五條【財產損失范圍】: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因此,法律上支持的財產損失范圍是比較有限的,從你的敘述看,主要有修車費、打車費,至于車輛貶值損失是否應該得到賠償,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法院可能做出不同的處理結果,但近年來,隨著貶值損失鑒定機構及其鑒定方法的不斷完善,越來越多的法院對車輛貶值損失的賠償,大都持肯定態度。法律依據:《行政強制法》第二十六條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第3種觀點: 一、事故拖車費用怎么收費1、事故拖車費收費如下:(1)一般從發車的地方開始計費,7至14元/km,通常100km常出現2000以上的拖車費用,常規是7元。對裝運公安部門規定為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交通違章、事故、故障車輛加收10%;(2)有一種拖車費是在海運運輸中產生的,這種拖車費一般是指在貨運公司或貨代在目的港送貨時,使用集裝箱車輛或者平拖車費板,板車輛對貨物進行轉移所收取的費用,這項費用有時候是包含在海運費中。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二、由執法機關承擔的拖車費用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1、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2、因其他交通違法行為,依法扣留車輛的。因收集證據需要,依法扣留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的;3、發生依法可以自行協商解決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撤離現場而未撤離,造成交通堵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