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一、防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領導帶班,確保防汛值班室24小時有值班人員在崗。二、防汛所有工作人員手機24小時開機,保持聯絡暢通,嚴陣以待,隨時準備趕赴現場應對突發事件。三、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若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值班,應事先向值班領導請假,并在交接工作完成后方可離開。值班時間內不得從事與防汛值班無關活動,嚴格履行交接班手續。四、嚴格遵守電話等通訊設施使用管理制度,按規程操作。如遇故障要冷靜分析,果斷排除并及時報告,做好記錄,確保聯絡暢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 第六條 國務院設立國家防汛總指揮部,負責組織領導全國的防汛抗洪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長江和黃河,可以設立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該江河的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機構)負責人等組成的防汛指揮機構,負責指揮所轄范圍的防汛抗洪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流域機構。長江和黃河的重大防汛抗洪事項須經國家防汛總指揮部批準后執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遼河、太湖等流域機構,設立防汛辦事機構,負責協調本流域的防汛日常工作。第七條 有防汛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指揮部,由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組成,由各級人民政府首長擔任指揮。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在上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和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執行上級防汛指令,制定各項防汛抗洪措施,統一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洪工作。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城市市區的防汛指揮部辦事機構也可以設在城建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所轄范圍的防汛日常工作。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一、防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領導帶班,確保防汛值班室24小時有值班人員在崗。二、防汛所有工作人員手機24小時開機,保持聯絡暢通,嚴陣以待,隨時準備趕赴現場應對突發事件。三、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若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值班,應事先向值班領導請假,并在交接工作完成后方可離開。值班時間內不得從事與防汛值班無關活動,嚴格履行交接班手續。四、嚴格遵守電話等通訊設施使用管理制度,按規程操作。如遇故障要冷靜分析,果斷排除并及時報告,做好記錄,確保聯絡暢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 第六條 國務院設立國家防汛總指揮部,負責組織領導全國的防汛抗洪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長江和黃河,可以設立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該江河的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機構)負責人等組成的防汛指揮機構,負責指揮所轄范圍的防汛抗洪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流域機構。長江和黃河的重大防汛抗洪事項須經國家防汛總指揮部批準后執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遼河、太湖等流域機構,設立防汛辦事機構,負責協調本流域的防汛日常工作。第七條 有防汛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指揮部,由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組成,由各級人民政府首長擔任指揮。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在上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和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執行上級防汛指令,制定各項防汛抗洪措施,統一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洪工作。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城市市區的防汛指揮部辦事機構也可以設在城建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所轄范圍的防汛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