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醫療糾紛賠償協議,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出于雙方自愿,那么該賠償協議就是合法有效的。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法律依據:第四十八條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愿原則,并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第3種觀點: 在很多情況下,醫療糾紛發生后,醫患雙方基于不同的考慮,通常會通過申請行政部門調解達成協議,如果一方當事人在履行和解協議時反悔而提起訴訟時,司法實踐中,不同的法院對該協議的效力的認定也不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你好,律師,我想問一下如果。醫療糾紛,對方簽訂的合同賠償,然后如果患者還后悔,這個可以再起訴嗎?醫療事故獲得賠償后能否上訴應當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醫患雙方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在該協議中患者得到了賠償的,如果患者對協議中的賠償不滿意或者出現其他情況,患者是可以再向法院上訴的。第二種情況是患者已經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判決獲得了賠償,此時患者就該醫療事故的上訴權已經用盡,則不得就該事故再次向法院上訴,但對判決結果不滿可以申請二審或者再審。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也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法院提起訴訟。”你好律師,我想問一下如果。醫療糾紛,對方簽訂的合同賠償,然后如果患者還后悔,這個還能再起訴嗎?醫療事故獲得賠償后能否上訴應當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醫患雙方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在該協議中患者得到了賠償的,如果患者對協議中的賠償不滿意或者出現其他情況,患者是可以再向法院上訴的。第二種情況是患者已經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判決獲得了賠償,此時患者就該醫療事故的上訴權已經用盡,則不得就該事故再次向法院上訴,但對判決結果不滿可以申請二審或者再審。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也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法院提起訴訟。”你好,律師,我想問一下醫療診斷錯誤的事件法律分析:醫療過錯司法鑒定內容包括: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2、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的調查材料;3、鑒定過程的說明;4、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5、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的因果關系。法律依據:《醫療過錯司法鑒定規則》 第六條 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從事醫療過錯鑒定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執行相關鑒定規范和鑒定標準。你好,律師,我想問一下醫療診斷錯誤的事件法律分析:醫療過錯司法鑒定內容包括: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2、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的調查材料;3、鑒定過程的說明;4、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5、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的因果關系。法律依據:《醫療過錯司法鑒定規則》 第六條 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從事醫療過錯鑒定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執行相關鑒定規范和鑒定標準。你好,我想問一下,孩子的手術醫療失誤,一般怎么賠償兒童醫療事故的賠償主要包括醫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生活補助費等,具體的費用要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以及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等情況來確定。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一)醫療事故等級;(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三)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第1種觀點: 醫療事故賠償協商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的項目和計算方式進行討論,協商成功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四十七條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醫療事故簽訂協議后,賠償也有協議,后期治療還可以,讓他治療嗎?醫療事故賠償協商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的項目和計算方式進行討論,協商成功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四十七條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請問醫療事故導致患者死亡,意外險是否還報銷醫療賠償?患者因醫療事故死亡,意外險是否給予醫療賠償?醫療事故導致患者死亡在要求賠償時,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死亡賠償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醫療事故造成病人死亡,事故保險是否報銷醫療賠償?病人因醫療事故死亡,事故保險是否給予醫療賠償?在醫療過程中,患者死亡的,若患者的死亡是因為醫療事故造成的,則院方需要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的標準和范圍,進行賠償。即患者家屬可以向醫院主張死亡賠償金。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醫療事故導致患者死亡,事故保險還給醫療賠償嗎?患者因醫療事故死亡,事故保險還給醫療賠償嗎?醫療事故導致死亡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喪葬費和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費用。賠償費用由承擔醫療事故責任的醫療機構支付,就賠償事項訂立協議書后,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醫療事故死亡賠償金的法定受益人必須簽署賠償協議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嗎?死亡賠償協議要是具備以下幾個要件,就是有效的:首先,合同雙方當事人要具有締約能力。其次,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希望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在意志與外部表示完全一致。第三,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最后,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醫療糾紛賠償協議,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出于雙方自愿,那么該賠償協議就是合法有效的。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法律依據:第四十八條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愿原則,并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第3種觀點: 簽訂醫療糾紛協議,如果已經支付約定的賠償費用的,一般不能再次要求賠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第五十二條規定,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一次性結算,由承擔醫療事故責任的醫療機構支付。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第五十二條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一次性結算,由承擔醫療事故責任的醫療機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