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一、辦身份證要帶什么材料1、辦身份證要帶的材料如下:(1)申領人本人攜帶戶口簿、本人的學生證、畢業證、結婚證、駕駛證或貼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證件或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照相點免費采集數碼相片;(2)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填寫《人口信息核對表》,核對人口信息;(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二、身份證如何辦理1、持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首次辦理身份證,并填寫申請表;2、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證明提交后會進行初步審核,確認無誤后,申請人可領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3、在通知時間內,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理的派出所領取證件。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在前往辦證時,應攜帶居民戶口薄、兩張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現場采集相片)和原申領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法律依據:《關于規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 領取新辦理的身份證時,需要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以前申領的身份證,到辦理身份證的派出所領取,申領人領取居民身份證時,需將以前申領的居民身份證一并交回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