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一、辦居住證需要什么資料1、辦居住證需要的資料,具體如下:(1)居民身份證;(2)居民本人相片;(3)能夠證明居民本人居住地址,就業單位,就讀情況的證明文件。攜帶這些資料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即可辦理。2、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二、辦居住證的流程是什么辦居住證的流程,具體如下:1、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_受理服務中心辦理;2、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3、如果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六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六個月以上;4、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并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5、申辦人攜帶有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身份證、房屋租賃協議或者有關居住證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現場予以辦理。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居住證續辦,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證和居住證。辦理流程:持居住證及身份證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需要本人帶上以下資料到當地辦理居住證的機構直接申請辦理續證的:1,本人身份證原件;2,居住證原件;3,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居住證續辦,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證和居住證。辦理流程:持居住證及身份證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需要本人帶上以下資料到當地辦理居住證的機構直接申請辦理續證的:1,本人身份證原件;2,居住證原件;3,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居住證續辦,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證和居住證。辦理流程:持居住證及身份證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以及其他身份證明材料。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