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種觀點: 當事人的駕照扣滿12分的,要學習七天。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積分累計達到12分的,駕駛人要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合格之后,則可以重新獲得駕駛證。一、私家車違章70多分可以一次性處理嗎駕照因違規扣了70分,只有通過學習考試來消除。機動車駕駛人在記分周期(1年為1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也可以到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機動車駕駛人在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汽車違章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會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擴展資料:違章未處理后果:記分周期內超出12分當違章后沒能及時查詢得知違法行為,有可能多次同樣的違章行為,然而一個記分周期(一年)是12分,已經超出分值,交了罰款和滯納金后積分是不會自動消除的,還應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才能消除積分的,會給帶來很多不便。二、駕駛證扣分的處罰規定是什么駕駛證扣分的處罰規定如下:1、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2、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3、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三、交通違章扣分12分怎么辦駕駛人因為違章若是扣分達到12分的,將不能開車,需進行理論學習,合格就能重新拿到駕照。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超過12分,需要進行路考。積分達到12分,在駕照被扣留之后,應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參加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相關知識學習。【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2種觀點: 駕駛證12個月后恢復12分。以駕照的初次領證日起,12個月為一個記分周期,交完罰款,過了記分周期就自動恢復,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扣留駕駛證的情況有哪些1、酒后駕駛機動車的;2、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的50%的;4、駕駛拼裝或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5、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6、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記記分達到12分的。【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證的有效期為6年,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后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志。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并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應當給予記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其分值,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供記分查詢方式供機動車駕駛人查詢。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駕照扣滿12分學習七天。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積分累計達到12分的,駕駛人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合格之后,可以重新獲得駕駛證。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