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船運歸交通部門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條例,水路運輸經營者委托船舶管理企業為其提供船舶海務、機務管理等服務的,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船運時應該注意各類商用運輸船要符合國際環境保護的規定,以防止對海洋環境造成任何損害。如果違反這些環境保護規定,比如隨意傾倒生活垃圾或非法轉移固體,除個人要為其行為承擔責任外,船公司也面臨著巨大的財務風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第一條 為了加強國家對船舶的監督管理,保障船舶登記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條例。
第1種觀點: 船舶登記主管部門在哪里1、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第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是船舶登記主管機關。2、各港的港務監督機構是具體實施船舶登記的機關,其管轄范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確定。我國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是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協調全國的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制定或者會同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制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章,監督、檢查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情況,在職責范圍內調查可疑交易活動,履行法律和國務院規定的有關反洗錢的其他職責。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有哪些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漁業主管部門以及國務院林業、漁業主管部門。相關法律規定,國務院林業草原、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全國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草原、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哪里是船舶的登記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第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是船舶登記主管機關。各港的港務監督機構是具體實施船舶登記的機關,其管轄范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確定。在我國司法鑒定主管部門是什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主管全國鑒定人和鑒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省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決定的規定,負責對鑒定人和鑒定機構的登記、名冊編制和公告。同時規定,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反洗錢法》第四條 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反洗錢監督管理工作。《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條 人民銀行負責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資金監測。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游船屬于航運部門,水警,還有安監局管轄,這屬于立法上的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團結各民主階級和國內各民族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基于民主集中原則的人民代表大會制的政府。第三條 在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前,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全體會議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并付之以行使國家權力的職權。第四條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對外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內領導國家政權。第五條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組織政務院,以為國家政務的最高執行機關;組織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以為國家軍事的最高統轄機關;組織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署,以為國家的最高審判機關及檢察機關。第六條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全體會議選舉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一人,副主席六人,委員五十六人,并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互選秘書長一人組成之。
第3種觀點: 船舶登記主管部門在哪里1、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第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是船舶登記主管機關。2、各港的港務監督機構是具體實施船舶登記的機關,其管轄范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確定。我國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是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協調全國的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制定或者會同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制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章,監督、檢查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情況,在職責范圍內調查可疑交易活動,履行法律和國務院規定的有關反洗錢的其他職責。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有哪些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漁業主管部門以及國務院林業、漁業主管部門。相關法律規定,國務院林業草原、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全國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草原、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哪里是船舶的登記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第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是船舶登記主管機關。各港的港務監督機構是具體實施船舶登記的機關,其管轄范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確定。在我國司法鑒定主管部門是什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主管全國鑒定人和鑒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省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決定的規定,負責對鑒定人和鑒定機構的登記、名冊編制和公告。同時規定,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反洗錢法》第四條 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反洗錢監督管理工作。《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條 人民銀行負責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資金監測。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港口碼頭行業管理部門是交通運輸部和和各省市的交通廳港航局,日常作業管理是港口所在地海事局,行政管理是出資人選舉產生的董事會,日常作業管理是董事會聘任的總經理班子,日常負責人最高的是董事長。法律依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并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后,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并,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第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并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為規范港口經營行為,維護港口經營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法律依據:《港口經營管理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港口經營及相關活動。第三條 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是:(一)港口經營,是指港口經營人在港口區域內為船舶、旅客和貨物提供港口設施或者服務的活動,主要包括下列各項:1.為船舶提供碼頭、過駁錨地、浮筒等設施;2.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設施和服務;3.從事貨物裝卸(含過駁)、倉儲、港區內駁運;4.為船舶進出港、靠離碼頭、移泊提供頂推、拖帶等服務。(二)港口經營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營資格從事港口經營活動的組織和個人。(三)港口理貨業務經營人,是指為委托人提供貨物交接過程中的點數和檢查貨物表面狀況的理貨服務的組織和個人。(四)港口設施,是指為從事港口經營而建造和設置的建(構)筑物。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1、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許可證。3、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4、發展改革部門:特種行業建設許可證。5、航運部門:報批。6、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所稱建筑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第三條 建筑活動應當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標準。第四條 國家扶持建筑業的發展,支持建筑科學技術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設計水平,鼓勵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提倡采用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先進工藝、新型建筑材料和現代管理方式。第五條 從事建筑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