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村民用水管理制度一般都是為了保證村民用水供應的長期穩定性和衛生安全性,本著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的原則,由村委會和自來水管委會共同研究制定。法律依據:《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節約和保護水資源的義務。對節約和保護水資源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納入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建立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資金投入機制,加大對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的資金投入,保障農村供水事業可持續發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與政務服務平臺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并提出批評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