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無論是一次性扣12分,還是累計記滿12分, 駕駛證 都應該被交警扣留了。 然后駕駛員應當在15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1.扣了12分需進行理論學習,合格就能重新拿到駕照。2.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或者以上達到12或者超過12分,才需要進行路考。3.積分達到12分,在駕照被扣留之后,應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相關知識學習。4.一個記分周期內達到24分,需完成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相關知識的考核,10日內接受車輛管理所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駕照12分被扣完的做法如下:1、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2、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3、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4、考試合格: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由公安交管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駕照扣分12分后,需要按照規定參加學習、接受考試,考試合格后可以重新拿回駕照,并且扣分會清零,如果考試不合格就需要繼續學習和考試,駕駛人如果拒絕參加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駕駛證被扣12分,應當在暫扣駕駛證后15日內參加交管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法規學習。c1駕駛證扣滿12分處理方法:1、C1駕駛證在記分周期內2分扣完的,需要去學習科目一,然后參加科目一考試,考試及格了清除扣分。拒絕考試和學習的,停用駕照;2、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3、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 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無論是一次性扣12分,還是累計記滿12分,駕駛證都會被交警扣留。駕駛員應當在15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參加完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20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如果考試合格,計分予以清除,發還駕駛證;如果考試不合格的,那么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無論是一次性扣12分,還是累計記滿12分, 駕駛證 都應該被交警扣留了。 然后駕駛員應當在15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3種觀點: 一、駕駛證扣完12分處理是怎樣的1、駕駛證扣完12分處理方法如下:(1)要處理違章,繳納罰款;(2)要到當地的交通管理局進行學習在領會駕駛證;(3)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和考試;(4)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考試。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車輛管理所對符合第六十三條至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應當在一日內換發機動車駕駛證。對符合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應當在一日內注銷機動車駕駛證。其中,對符合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六十七條規定的,還應當收回原機動車駕駛證。二、什么情況會扣留駕駛證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4、駕駛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5、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6、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7、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8、因辦案行政、刑事案件的需要對駕駛證進行審查的,可以扣押駕駛證。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1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2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1個記分周期內有2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1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一次扣12分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學習結束后要參加科目一的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3種觀點: 駕駛證一次被扣12分處理流程如下:1、首先處理違章,繳納罰款,交警隊暫扣駕駛執照;2、15天內,需要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駕駛員違法行為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流程,填寫一些補辦資料,接受為期7天,每天8個學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和相關知識培訓;3、學習期滿,預約重新參加科目一考試,考試合格后,記分將被清零,并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則需重新參加學習和考試。新的駕駛證扣款規定如下:1、闖紅燈,扣六分,罰款二百元;2、酒后駕車的,扣十二分,五年拿不到駕照;3、如果不系安全帶,將被罰款一千元;4、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罰款五十元;5、開車時撥打手機,罰款一百元;6、如果開車時抽煙,將被罰款一百元。【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條 申請人考試合格后,應當接受不少于半小時的交通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參加領證宣誓儀式。車輛管理所應當在申請人參加領證宣誓儀式的當日核發機動車駕駛證。第六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十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二)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無論是一次性扣12分,還是累計記滿12分,駕駛證都會被交警扣留。駕駛員應當在15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參加完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20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如果考試合格,計分予以清除,發還駕駛證;如果考試不合格的,那么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無論是一次性扣12分,還是累計記滿12分, 駕駛證 都應該被交警扣留了。 然后駕駛員應當在15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1.扣了12分需進行理論學習,合格就能重新拿到駕照。2.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或者以上達到12或者超過12分,才需要進行路考。3.積分達到12分,在駕照被扣留之后,應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相關知識學習。4.一個記分周期內達到24分,需完成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相關知識的考核,10日內接受車輛管理所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駕駛證,駕駛證所有人必須向車管部門申請參加培訓班,等培訓結束,參加相關科目考試合格后,記分清除,發還駕證。如因為交通違法被一次性扣完超出12分或原始記分(12分)數倍的,則按照一次考試通過獲取12分,以此類推,直至扣分抵消為止,在考試合格后還要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對扣分不滿24分的,當事人在通過兩次考試并領取新駕證后,當即扣留剩余記分。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駕駛證分扣了12分: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和相關的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2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和相關知識的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1、駕駛員在被扣滿12分后,就會被扣留駕照,交警部門會出具一份《入學通知書》,應該拿著交警部門出具的《入學通知書》到學校報名,重新學習相應的交通法規2、駕駛員在此期間需要學習的課程包括道路違法計分與處罰、駕駛人心理素質與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等。將課程學習完畢后,學校會為其出具《培訓結業證》,駕駛員拿到《培訓結業證》后參加考試通過后,才能重新拿回駕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并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