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一、車輛有違章能報廢嗎1、車有違章不能報廢,處理好違章后才能報廢。如果自行報廢,車輛上有違章信息沒處理,在車管所系統中,有綁定車輛和駕駛者信息,這種自行報廢的情況,會影響到駕駛證以后再辦理其他業務。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二、報廢車報廢流程是什么1、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2、登記并審核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3、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4、車主持《汽車報廢通知書》到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送交車輛;5、開具《報廢汽車回收汪明》和支付殘值;6、《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7、經查驗、核對并簽字,辦理報廢登記;8、辦理報廢注銷。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報廢車輛違章不處理的,無法辦理報廢,車輛在報廢申請中需要報廢車輛的各種證明也會去檢查報廢車輛是否存在違章,如果有違章是報廢不了的,同時有違章也會影響車主后續購買新車等問題。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