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為了規范城鄉規劃行政處罰裁量權,維護城鄉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制定本意見。法律依據:《關于規范城鄉規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 第二條 本意見所稱城鄉規劃行政處罰裁量權,是指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實施城鄉規劃行政處罰的部門(以下簡稱處罰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對違法建設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時享有的自主決定權。本意見所稱違法建設行為,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行為。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違反規劃許可的處罰種類一般是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限期拆除、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和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為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強化對行政執法權的監督制約,促進依法行政,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及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制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法律依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第一條 為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強化對行政執法權的監督制約,促進依法行政,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及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各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在實施行政處罰時,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是指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時,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職權范圍內選擇對當事人是否進行處罰以及處罰種類、幅度的權限。第四條 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應當遵循公平、公正、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以及程序正當和綜合裁量原則。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為了規范城鄉規劃行政處罰裁量權維護城鄉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制定本意見。法律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規范城鄉規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 第二條 本意見所稱城鄉規劃行政處罰裁量權是指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實施城鄉規劃行政處罰的部門(以下簡稱處罰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對違法建設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時享有的自主決定權。本意見所稱違法建設行為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行為。第三條 對違法建設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區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情形和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情形。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是指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時,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職權范圍內選擇對當事人是否進行處罰以及處罰種類、幅度的權限。法律依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第一條 為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強化對行政執法權的監督制約,促進依法行政,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及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各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在實施行政處罰時,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是指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時,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職權范圍內選擇對當事人是否進行處罰以及處罰種類、幅度的權限。第四條 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應當遵循公平、公正、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以及程序正當和綜合裁量原則。第五條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并處或應當先沒收違法所得再作其他處罰的,不得選擇適用;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減輕處罰情形除外;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給予以行政處罰”表述的,應當書面送達當事人相關法律文書,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在規定期限內已改正的,不得直接實施行政處罰。限期改正的期限應當根據違法行為正常情況下改正所需的時間確定,對拆除等較為復雜的改正情節,一般情況下為3天。法律、法規、規章對責令改正的限期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