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原則上不可以。房產抵押和土地使用證抵押貸款,有嚴格的程序,抵押人要到場簽字等等。不應該僅憑復印件就能抵押貸款,這樣不符合程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證被別人拿走不能貸款,想要貸款必須有本人簽字,應當盡快去房管所辦理遺失登記補辦土地證。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三條 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