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立案標準,相關司法解釋作出了規定,被害人的財物被故意損毀的,可以向當地的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就會立案進行偵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故意損壞他人財物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構成侵占公司財產罪。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構成侵占公司財產罪。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第2種觀點: 職務侵占公司財產17萬屬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的情形,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財物的目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第十四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3種觀點: 5000以上就可定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這里的數額,應當以累計金額計算。侵占立案標準的數額:數額在5000至20000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100000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的情形。一、侵占公司財產罪量刑標準:1、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2、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3、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二、職務侵占罪中侵占的含義如何理解:1、職務侵占罪的非法占有,是指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財物的目的。2、“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體現的是占有,非法占有目的,只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圖即可,并不要求其必須具備完全實現所有權的全部權能的意圖。在定義中明確這一點,有利于區分占有與所有的關系。3、排除他人占有比排除他人所有更具合理性。行為人不僅要有通過自己犯罪行為占有他人財物的意圖,還要具備通過犯罪嫌疑人使得他人喪失對財物控制的意圖,這里他人喪失的只是對財物的控制、支配權,其對財物的所有權并非必然喪失。4、他人財物是指他人占有的財物。應注意的是,所謂他人占有的財物不僅包括他人擁有所有權的財物,還包括他人占有但不一定擁有所有權的財物,同樣可以成為非法占有的對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