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一、設備折舊年限規定是什么1、設備折舊年限規定如下:(1)供電系統設備15到20年,供熱系統設備11到18年;(2)中央空調設備10到20年,通訊設備8到10年;(3)洗滌設備5到10年,維修設備10年;(4)廚房用具設備5到10年;(5)電子計算機系統設備6到10年,電梯10年;(6)相片沖印設備8到10年,復印、打字設備3到8年。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二、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怎么處理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的處理方式如下:1、企業將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進行處置,將固定資產賬面余額全部結轉至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結轉之后,固定資產和累計折舊科目余額應該為0;2、將固定資產處置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收入計入固定資產清理的貸方;3、將固定資產處置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清理的借方。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所得稅相關法律中對固定資產折舊最長年限沒有限制,但是對固定資產折舊最低年限進行了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為20年;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5、電子設備,為3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