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服務型行政執法就是要廣大執法人員認識到執法也是一種服務,服務是為了更好地執法,將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變成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構建管理、執法和服務三位一體的行政執法模式,實現行政執法與服務人民群眾的有機統一。服務型行政執法的基礎如下:1、服務型行政執法是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要求的統一;2、其核心是實現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3、其內在目的是實現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統一;4、其基本方式是剛性執法和柔性執法并用。服務型行政執法的特征具體如下:1、其根本要義是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要求的統一;2、其核心內容是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3、其內在目的是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4、其基本方式是剛性執法和柔性執法并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五條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行政執法具有以下特征:執法主體的法定性和國家代表性、執法具有主動性和單方意志性、執法具有極大的自由裁量性。主動性。行政執法是為了實現國家行政管理職能的一種活動,它必須依職權積極自覺地采取行動,主動地而不是被動地進行行政執法,否則,就可能失職或是玩忽職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 第三條 執法部門應當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加強執法信息化建設,推進執法信息共享,提高執法效率和規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