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一、因債務非法拘禁判多久1、因債務非法拘禁判多久,需要根據情節進行確定。分別是:(1)非法拘禁他人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2)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二、非法拘禁時間是幾小時1、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24小時以上的,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綁等惡劣手段,或者實施毆打、侮辱、虐待行為的;2、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輕傷、重傷、死亡的,非法拘禁,情節嚴重,導致被拘禁人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3、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沒有違法犯罪事實的人而非法拘禁的,其他非法拘禁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一、構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造成傷害后果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3.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二、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非法拘禁人數、次數、拘禁時間、致人傷亡后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三、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1.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四、為索取合法債務、爭取合法權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