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如果債務人配合,借條丟失后可以找債務人重新補簽借條。如果債務人不配合,要收集其他證據證明雙方之間的借貸關系,如果通過現金支付支付給借款人的,需要調取取款的記錄,如果借款時有人在場,可以在訴訟中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錢還了借條丟了,可以要求債權人出具收條,表明債務人已經清償債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如果債務人配合,借條丟失后可以找債務人重新補簽借條。如果債務人不配合,要收集其他證據證明雙方之間的借貸關系,如果通過現金支付支付給借款人的,需要調取取款的記錄,如果借款時有人在場,可以在訴訟中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2種觀點: 欠條丟了的處理方法包括:1、可以找證人證明借貸關系存在。或者錄音證明借貸事實,但是應當強調錄音取得的合法性;2、被錄音者必須是債務人。如果被錄音者不承認是本人,可以申請司法鑒定;3、對于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欠條的訴訟時效是什么:1、一般情形下是三年。特殊情形有特殊規定;2、訴訟時效是指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定時效。在訴訟時效內的案件,屬于符合要求的案件;3、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即便證據確鑿、充分,法院也會做出駁回當事人訴訟請求的判決結果。一般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從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益受損之日起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借條遺失后可以和債務人協商,重簽,補簽一個借條,如果無法協商一致簽不了的話,要搜集其他證據材料,如去銀行等有關金融機構調取相關的轉賬信息,借款事實進行的錄像錄音取證,人證等相關證據材料。法律依據:《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如果債務人配合,借條丟失后可以找債務人重新補簽借條。如果債務人不配合,要收集其他證據證明雙方之間的借貸關系,如果通過現金支付支付給借款人的,需要調取取款的記錄,如果借款時有人在場,可以在訴訟中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2種觀點: 欠條丟了的處理方法包括:1、可以找證人證明借貸關系存在。或者錄音證明借貸事實,但是應當強調錄音取得的合法性;2、被錄音者必須是債務人。如果被錄音者不承認是本人,可以申請司法鑒定;3、對于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欠條的訴訟時效是什么:1、一般情形下是三年。特殊情形有特殊規定;2、訴訟時效是指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定時效。在訴訟時效內的案件,屬于符合要求的案件;3、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即便證據確鑿、充分,法院也會做出駁回當事人訴訟請求的判決結果。一般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從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益受損之日起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借條遺失后可以和債務人協商,重簽,補簽一個借條,如果無法協商一致簽不了的話,要搜集其他證據材料,如去銀行等有關金融機構調取相關的轉賬信息,借款事實進行的錄像錄音取證,人證等相關證據材料。法律依據:《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