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不一定需要家屬簽字。
取保候審是刑事強制措施之一。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在收到申請后,須在7天內作出決定。若決定同意,相關負責人將批準并出具相應的決定書和通知書。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開庭時,家屬無需出庭,但未成年人需監護人到場。即便取保候審,若事后證實有犯罪行為,將依法判決。相關決定需由負責的領導簽字。
取保候審的程序:
1、提出申請: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向偵查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審查決定:偵查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對申請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批準取保候審;
3、確定擔保方式:根據案件情況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實際情況,確定適合的擔保方式,如財產擔保或人身擔保;
4、簽訂協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與擔保人簽訂取保候審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交納保證金:如采用財產擔保方式,需按規定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
6、辦理手續:完成相關手續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暫時獲釋,等待進一步的審理程序。
綜上所述,取保候審作為一種刑事強制措施,不必須要求家屬簽字,由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在7天內決定是否批準,并由相關領導簽發決定書;成年人的家屬無需出庭,而未成年人則需要監護人在場,且后續若查實有犯罪行為,仍將受到法律的審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九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取保候審會通知家屬嗎 取保候審被叫回去簽字正常嗎 取保候審必須家屬簽字嗎 取保候審需要家屬簽字嗎 為你推薦 取保候審需要家屬簽字嗎 法律分析:申請取保候審通不一定要家屬簽字,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鄧國平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2-05-25 取保候審會通知家屬嗎 取保候審會通知家人,具體規定如下:1、關于取保候審批準后什么時候通知家屬去接人,法律沒有詳細規定;2、按司法實踐,取保候審申請被批準后,公安制作取保候審決定書很快會去辦理放人事宜;3、因為是“保”,所以警方放人就要通知家或者保證人的。取保候審之后一般會按照以下情形處理:1、案件顯著輕微,不需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證據不足,無法追究責任,要決定撤銷取保候審;2、應當追究責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變更強制措施;3、在取保候審期間內被法院判決,并生效的,即開始執行判決刑法,取保候審自動撤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劉偉長律師 執業5年 資質認證 2022-12-17 取保候審必須家屬簽字嗎 法律分析: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家屬申請的,那么必須是家屬簽字;如果是近親屬申請的,近親屬簽字,如果是辯護律師申請的,辯護律師簽字。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第六十九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與本案無牽連;(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陳琦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