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合同可撤銷的情形包括合同顯失公平、欺詐或脅迫訂立、當事人有重大誤解,符合條件的合同可在撤銷權行使期限內向法院申請撤銷。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已經轉讓的土地還能要回來嗎 土地轉讓合同簽收后能要回來嗎 簽了土地轉讓合同可以要回來嗎 簽了土地轉讓合同可以要回來么 為你推薦 簽了土地轉讓合同可以要回來嗎 法律分析:簽了土地轉讓合同可以要回來。但是違約方要向守約方承擔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違約責任或約定不明的,可以根據損失大小及損失性質,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梁澤勇律師 執業5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 土地轉讓合同簽收后能要回來嗎 簽了土地轉讓合同存在下列情形是可以要回來的:1、合同顯失公平的;2、該合同是被欺詐或脅迫訂立的;3、當事人對土地轉讓合同有重大誤解的。存在上述情形的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撤銷權行使期限內,向法院申請撤銷該土地轉讓合同。【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五十一條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徐志輝律師 執業23年 資質認證 2023-02-07 已經轉讓的土地還能要回來嗎 法律分析:如果轉讓合法,就不能收回,否則就可以收回。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趙婧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