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可以以“借名買房”為由主張來解封房產,根據房地產證明書登記人的名字認定房子歸屬。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可以以“借名買房”為由主張來解封房產嗎 可以以“借名買房”為由主張來解封房產嗎 可以以“借名買房”為由主張來解封房產嗎 可以以“借名買房”為由主張來解封房產嗎 為你推薦 是否可以以“借名買房”為由主張來解封房產 法律分析: 不可以以“借名買房”為由主張來解封房產。根據法律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其記載的事項應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如果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劉暖新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3-09-14 借名購房涉及的法律問題有什么 法律分析:借名購房涉及的法律問題如下:1、借名購房合同被確認無效。2、借名購房的事實認定困難。3、出名人惡意處分房屋,房屋無法追回。4、出名人的購房資質受到影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 , 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 葉昌明律師 執業13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 可以以“借名買房”為由主張來解封房產嗎? 不動產登記是物權公示公信原則的必然要求,已登記的不動產按不動產登記簿判斷權利歸屬,包括備案登記人、購房契稅人、按揭貸款合同方。對于案外人的異議,以登記簿為準。法律分析不動產物權采取登記要件主義,登記是物權公示公信原則的必然要求。已登記的不動產,按照不動產登記簿判斷。房產的備案登記人、繳納購房契稅人、購買按揭貸款合同方是誰,房產就該誰所有。對案外人的異議,已登記的不動產,按照不動產登記簿判斷其是否系權利人。拓展延伸房產解封:探討借名買房的法律合法性在解封房產的情況下,借名買房的法律合法性是一個備受關注的議題。借名買房是指將房產登記在他人名下,而實際購買人為他人或他人的代理人。對于借名買房這一行為,法律界存在不同的觀點和解釋。一方面,借名買房可能被視為一種規避法律限制的手段,以逃避相關法律規定,如限購政策、貸款條件等。這種行為可能被認為是違法或違反公共秩序的行為,可能導致法律責任的追究。另一方面,借名買房也可能是出于合法目的,如為了避免法律糾紛、保護個人隱私等。在某些情況下,借名買房可能是一種合理的選擇,但需要確保相關交易符合法律規定,如簽訂明確的借款協議、遵守相關稅務規定等。總的來說,借名買房的法律合法性是一個復雜的問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在進行借名買房交易時,建議咨詢專業律師的意見,確保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結語登記不動產是物權公示公信原則的必然要求,已登記的不動產按照不動產登記簿判斷。房產的備案登記人、繳納購房契稅人、購買按揭貸款合同方是誰,房產就該誰所有。對案外人的異議,已登記的不動產,按照不動產登記簿判斷其是否系權利人。關于借名買房的法律合法性,需綜合考慮具體情況,并咨詢專業律師意見,確保自身權益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易軼律師 執業16年 資質認證 2023-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