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出租人應保障原承租人優先租賃權的實現。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在新的競租者提出新的承租條件后,出租人應先征求原承租人是否愿意接受該新的承租條件,承租人接受該承租條件,出租人應將租賃物優先出租給原承租人。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什么是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優先續租權的法律規定 優先承租權的法律規定 合同法關于優先承租權之規定 為你推薦 優先承租權的法律規定 優先承租權的法律規定包括:1、租賃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與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的權利;2、優先承租權更多的是來源于租賃合同雙方的合同約定,如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權等等,即合同有約定則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無約定則沒有。優先承租權的行使條件包括: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賃合同關系。無效租賃合同的承租人,顯然不享有優先承租權;2、出租人與第三人訂立租賃合同。如果出租人收回房屋自用,自然不發生優先承租權的問題;3、滿足同等條件。對于同等條件的理解,尤其應當注意優先承租權與優先購買權存在的巨大差異。優先承租權是指如果房屋的租賃期限屆滿的,承租人可以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并且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賈寶驊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11-30 優先續租權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優先續租權,即在同等條件下的租賃合同建立中具有優先權或先取權。但優先續租權只是一個法術語,并不是法律概念。優先續租權需要雙方在租賃合同中約定,若未約定,法律難以對出租房有強制力。很多人會在租房的過程中,把優先購買權與優先承租權混為一談,是一種合同交易中的誤解。我國法律只規定優先購買權,如承租人對租賃房屋的優先購買權、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優先購買權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曹淵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2-01-18 什么是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法律分析: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是指依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承租人基于租賃合同,在房東出賣動產或不動產時,同等條件下可優于其他人購買的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黃方明律師 執業18年 資質認證 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