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權具有一定的物權屬性,是一種使用權,指以居住為目的,對他人住房及其附屬設施享有的占有、使用權利。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什么是居住權 房屋居住權什么意思 居住權是否屬于物權 居住權屬于物權嗎 為你推薦 居住權是否屬于物權 法律分析:居住權屬于用益物權,所以屬于物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柳連強律師 執業7年 資質認證 2022-01-18 房屋居住權什么意思 一、房屋居住權什么意思1、房屋居住權是房主根據住房性能對房屋做事實上利用,通過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可以獲得房屋使用權。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而且不失去對房屋的所有權。設立居住權,可以根據遺囑或者遺贈,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居住權,應當向縣級登記機構辦理居住權登記,經登記后居住權才成立。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條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四)居住權期限;(五)解決爭議的方法。二、房屋居住權怎么辦理房屋居住權辦理方法如下:1、市民要到地級市公用事業與房產局購買相關審批表;2、填寫表格并蓋章;3、攜帶填好的審批表和相關證件再次審批;4、繳費;5、辦理。 彭宗輝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2-07-21 居住權屬于物權嗎 法律主觀:一、居住權屬于物權嗎居住權是屬于用益物權,是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占有、使用的權利。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居住權具有人身專屬性,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二、居住權可以進行轉讓或者繼承嗎房屋居住權房屋所有人針對某一人而設立的用益物權,所以房屋的居住權是不能單獨轉讓或者繼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條: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第三百二十三條: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第三百六十九條: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三、最新居住權的法律規定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四章居住權第三百六十六條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條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四)居住權期限;(五)解決爭議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條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第三百六十九條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條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條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條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信金國律師 執業20年 資質認證 2023-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