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推行保障性住房政策制度包括廉租房、經適房和公租房,分別針對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政策優惠的住房以及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供應的政策性住房。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國家關于保障性住房的相關規定 國家對保障性住房的相關規定 政策保障性住房有哪些規定 保障性住房是什么意思 為你推薦 國家對保障性住房的相關規定 法律分析:1.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在尊重農民集體意愿的基礎上,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探索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應支持利用城區、靠近產業園區或交通便利區域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通過自建或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2.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對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規劃、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允許用于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并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的土地可繼續保留劃撥方式;允許土地使用權人自建或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建設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3.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將產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相應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嚴禁建設成套商品住宅;鼓勵將產業園區中各工業項目的配套比例對應的用地面積或建筑面積集中起來,統一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4. 對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規劃原則、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允許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5.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應按照職住平衡原則,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比例,在編制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時,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優先安排、應保盡保,主要安排在產業園區及周邊、軌道交通站點附近和城市建設重點片區等區域,引導產城人融合、人地房聯動;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可采取出讓、租賃或劃撥等方式供應,其中以出讓或租賃方式供應的,可將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價格及調整方式作為出讓或租賃的前置條件,允許出讓價款分期收取。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具體配建比例和管理方式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鼓勵在地鐵上蓋物業中建設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準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馮吉祥律師 執業18年 資質認證 2022-04-27 國家關于保障性住房的相關規定 1.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在尊重農民集體意愿的基礎上,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探索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應支持利用城區、靠近產業園區或交通便利區域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通過自建或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2.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對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規劃、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允許用于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并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的土地可繼續保留劃撥方式;允許土地使用權人自建或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建設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3.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將產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相應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嚴禁建設成套商品住宅;鼓勵將產業園區中各工業項目的配套比例對應的用地面積或建筑面積集中起來,統一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4.對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規劃原則、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允許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5.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應按照職住平衡原則,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比例,在編制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時,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優先安排、應保盡保,主要安排在產業園區及周邊、軌道交通站點附近和城市建設重點片區等區域,引導產城人融合、人地房聯動;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可采取出讓、租賃或劃撥等方式供應,其中以出讓或租賃方式供應的,可將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價格及調整方式作為出讓或租賃的前置條件,允許出讓價款分期收取。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具體配建比例和管理方式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鼓勵在地鐵上蓋物業中建設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準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吳莉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2-10-21 保障性住房是什么意思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 保障性住房分為哪幾種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的收入的住房困難的家庭所提供的限定的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為經濟的適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賃房、定向安置房、兩限商品房、安居商品房。1、廉租住房保障是指政府按照規定的條件通過實物配租、租賃補貼等方式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住房保障制度。2、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積和租金標準,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對象供應的保障性住房。3、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4、限價商品房是指在公開出讓的商品房建設用地上建設的、限定銷售價格、套型面積和銷售對象,具有保障性質的普通商品房。保障房5年后可以買賣嗎1、保障房5年后可以買賣。就目前來看,具有社會保障作用的住房,一般不可用來交易。但是當購買保障性商品房滿五年,在取得房產證的五年后方可上市進行交易,因此是有這樣一個時間期限的。2、保障房5年后,按原購房價格與屆時相應地段保障性商品房上市交易指導價格的差價的60%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市住宅辦可以優先回購。法律依據《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試行)》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障性住房,是為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以下簡稱城鎮)符合條件的住房保障對象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質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按照建設項目審批程序,分別履行立項等相關手續,實行統籌建設,統一分配和管理,并對低收入群體優先配租。保障性住房通過新建、改建、收購、租賃、捐贈等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第三條 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應當適應產城一體的城鎮化發展需要,與經濟發展和公共服務相統籌,與產業功能、城市功能和生態功能相協調,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管辦分開、市場運作,保障基本、動態管理,租補分離、并軌運行,公開公正、嚴格監督的原則。 賈寶驊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