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土地所有權歸屬國家和農民集體。城市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單位與個人不具有所有權。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歸誰所有 土地所有權屬于誰 農村土地歸誰所有 國家土地所有權歸誰所有 為你推薦 土地所有權屬于誰 一、土地所有權屬于誰1、土地所有權相關規定如下:(1)土地不存在所有權問題,因為所有權歸國家所有,集體土地歸集體所有,并不是個人,承包權不能繼承;(2)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依法批準占用耕地,以及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礦山、軍事設施等建設項目經依法批準占用耕地的,分別由縣級人民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建設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钣糜陂_墾新的耕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開墾的耕地進行驗收,確保開墾的耕地落實到地塊。劃入永久基本農田的還應當納入國家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嚴格管理。占用耕地補充情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個別省、直轄市需要易地開墾耕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第九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禁止開墾的范圍內從事土地開發活動。按照國土空間規劃,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二、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區分是什么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區分如下:1、土地所有權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對土地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占有,使用和處分土地,并從土地上獲得利益的權利。一般來說,土地所有權屬于財產所有權的范疇。但是土地所有權相對于一般財產所有權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現在:主體的特定性、交易的禁止性、權屬的穩定性、權能的分離性。2、農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是有使用權,在有效期內就可以合法使用。如果被征用,征用的不僅是土地還有附帶的權益,所以就需要補償拆遷安置費,土地補償金和青苗補助費等。征用之后土地的使用權人會發生改變,農民自然失去使用權。商業的征用和國家征用的區別主要在于,國家征用是為了公共利益是強制的征用,例如三峽工程征用了很多土地,當地人不得不搬遷。而商業征用沒有絕對的強制性,要是大多數不同意就征用不了。而且各自的補償標準不一樣。 彭宗輝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2-07-21 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誰代表國家行使? 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在我國,國內的所有土地都是歸國家所有,在農村,由于一些人不懂法,會認為土地是自己的,自己想干嘛就干嘛。其實這種觀念是錯誤,農村的土地,其本質是國家租賃個農村的農民用來種植使用的,其土地的所有權是屬于集體的,是沒有私人的土地這種說法的。并且,也不能私下進行交易。在一些比較偏僻的地方,由于對法律不了解,會存在很多買賣土地的現象,這種做法是違法的,是不能做的。在農村,土地包括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這樣也都是屬于集體的。土地對于國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無論在什么地方,都會遇到土地,土地可以用來種植農作物,也可以用來建房,用途非常廣泛,跟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因此在生活中,要加強對法律的學習,不能私下進行交易土地,只要不做違法的事情,土地可以隨便用來干什么?!痉梢罁俊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第十條,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賈寶驊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19-02-03 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歸誰所有 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具體內容如下:1、土地所有權是國家或農民集體依法對歸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絕對性的權利;2、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國有土地的范圍如下:1、城市市區的土地;2、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征收,征購為國有的土地;3、國家依法征用的土地;4、依法不屬于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涂及其他土地;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于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6、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屬于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郝麗君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