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十二周歲一下的不承擔刑事責任。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3種觀點: 未滿14周歲犯罪的處理方式及預防措施。根據中國刑法,不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負刑事責任,12周歲以上不滿14周歲的人犯重罪需負刑事責任。預防未成年犯罪可從個人、家庭和學校層面入手。未成年犯罪不構成累犯,法律規定累犯為在五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罪行者。文章來源網絡,僅供參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法律分析一、未滿14周歲犯罪怎么處理未滿14周歲犯罪的處理方式如下:1.不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2.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二、如何預防未成年犯罪預防未成年犯罪的方法如下:1.自身預防。未成年人要加強自身素質的培養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2.家庭預防。家庭是社會的細胞,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從家庭抓起。3.學校預防。堅持正面教育原則,營造積極健康向上的校園氛圍。三、未成年犯罪是否構成累犯未成年犯罪不構成累犯,法律明確規定,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不構成累犯。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情形。《刑法》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免責聲明】本人對轉載、分享的內容、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真實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僅供普法參考。【版權聲明】文章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供學習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業用途,如遇侵權,請及時與我聯系刪除,謝謝。結語未滿14周歲犯罪的處理方式如下:不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情節惡劣且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負刑事責任。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等罪,應負刑事責任。對未滿18周歲的人,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并進行專門矯治教育。預防未成年犯罪的方法包括自身預防、家庭預防和學校預防。未成年犯罪不構成累犯,但累犯的定義與未成年犯罪無關。本文僅供普法參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法律依據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本解釋第一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一)曾因敲詐勒索受過刑事處罰的;(二)一年內曾因敲詐勒索受過行政處罰的;(三)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四)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五)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六)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七)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敲詐勒索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二)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諒解的;(四)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數額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