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2020江西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另一種發放方式是根據勞動者實際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計發。同樣從2018年起,全年內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進行室外露天作業,或無法通過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應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對于非全日制用工,單位需按照每人每小時不低于3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這一調整旨在更好地保護高溫下工作的勞動者的權益,確保他們能夠得到合理的經濟補償。政策的實施,不僅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權益的重視,也為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
導讀另一種發放方式是根據勞動者實際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計發。同樣從2018年起,全年內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進行室外露天作業,或無法通過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應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對于非全日制用工,單位需按照每人每小時不低于3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這一調整旨在更好地保護高溫下工作的勞動者的權益,確保他們能夠得到合理的經濟補償。政策的實施,不僅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權益的重視,也為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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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西省對高溫補貼發放標準進行了調整。若單位選擇按月發放高溫津貼,發放時間限定為每年的6月至9月,即四個月。自2018年起,從事室外或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的高溫津貼由240元提升到不低于300元;而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的高溫津貼標準則由160元上調至不低于200元。另一種發放方式是根據勞動者實際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計發。同樣從2018年起,全年內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進行室外露天作業,或無法通過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應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對于非全日制用工,單位需按照每人每小時不低于3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這一調整旨在更好地保護高溫下工作的勞動者的權益,確保他們能夠得到合理的經濟補償。政策的實施,不僅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權益的重視,也為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
2020江西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另一種發放方式是根據勞動者實際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計發。同樣從2018年起,全年內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進行室外露天作業,或無法通過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應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對于非全日制用工,單位需按照每人每小時不低于3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這一調整旨在更好地保護高溫下工作的勞動者的權益,確保他們能夠得到合理的經濟補償。政策的實施,不僅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權益的重視,也為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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