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放在押人員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私自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非法釋放的行為。犯罪主體為司法工作人員,構成特征包括利用職務便利和故意非法釋放。該罪應處以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嚴重者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于警戒不嚴、管理松懈導致的脫逃,一般屬于職務上的過錯。既遂與未遂的區分取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是否逃脫監管。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員罪
(一)私放在押人員罪的概念
私放在押人員罪,是指國家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私自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釋放的行為。私放在押人員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為。
(二)私放在押人員罪的構成特征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監管機關的監管制度。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將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釋放的行為。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司法工作人員,主要是負有監管職責的司法工作人員。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萬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而故意將其非法釋放。
二、私放在押人員罪應該怎樣處罰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應該怎樣正確認定私放在押人員罪
(一)罪與非罪
在監管工作中,因警惕性不高、警戒不嚴、管理松懈而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脫逃的,或者由于工作粗枝大葉、疏忽大意而錯放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這種情況一般屬于職務上的過錯,不構成犯罪,但是如果情節嚴重的,也可以玩忽職守罪論處。
(二)既遂與未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已經脫離了監管人或押解人監管的為既遂。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目的是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擺脫司法機關和監管人員的控制,逃避法律制裁。因此,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既遂與否,應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是否逃脫了監管機關和監管人員的控制為標準。
如果是在監獄被私放的犯罪嫌疑人、被侍人、罪犯,雖已逃出監房,但在監獄的看管范圍內被抓獲的,屬于未遂;或者雖已逃出獄外,但被及時發覺,當場抓獲的,亦屬未遂。如果巳逃離監管機關和監
結語
私放在押人員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非法釋放的行為。犯罪主體應負監管職責的司法工作人員,構成要件包括犯罪客體、客觀方面和主觀方面。對于該罪行,法律規定了相應的刑罰,一般處以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嚴重者可處更重刑罰。在確定是否構成該罪時,需注意區分過錯和犯罪的界限,以及既遂和未遂的情況。對于逃脫監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視其是否成功逃脫監管為標準。如果在監獄范圍內或逃離監獄后被及時抓獲,屬于未遂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一編 總則 第三章 刑罰 第七節 剝奪政治權利 第五十八條 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從徒刑、拘役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剝奪政治權利的效力當然施用于主刑執行期間。
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監督管理的規定,服從監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各項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一編 總則 第三章 刑罰 第七節 剝奪政治權利 第五十七條 對于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時候,應當把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九章 執行刑罰 第三節 剝奪政治權利 第三百一十三條 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違反本規定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定,尚未構成新的犯罪的,公安機關依法可以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私放在押人員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私放在押人員罪由什么構成? 私放在押人員罪怎么判刑 私放在押人員罪怎么處罰 為你推薦 私放在押人員罪怎么判刑 法律分析:私放在押人員罪的判刑: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條 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曹沖律師 執業7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 私放在押人員罪怎么處罰 法律分析: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如果經法院后來判決宣告無罪的,行為人仍構成本罪,而不能因宣判無罪就免除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但由于被私放的人畢竟無罪,因此,可對其酌情從輕、減輕甚至免除處罰。行為人收受賄賂而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則同時觸犯本罪與受賄罪,屬牽連犯罪,應依處罰較重的罪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條 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毛瑩嬌律師 執業5年 資質認證 2022-04-27 私放在押人員罪由什么構成? 法律分析:私放在押人員罪由下列條件構成:即主觀方面是故意;客觀方面是實施了私自將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釋放的行為;主體是司法工作人員;侵害的客體是國家監管機關的監管制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條 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彭逸豪律師 執業5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