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代理的一件執行案件,作為拍賣標的物的一處土地使用權變賣流拍了,當事人不想接受以物抵債,司法拍賣程序也算是走到頭了,這個結果算是符合委托人的預期。委托人下一步就是想在合適的時機再次啟動拍賣程序。那么,我們今天就來探討一下,土地變賣流拍后還能再次啟動拍賣嗎?
答案是肯定的。
下面我們來具體研究一下有關規定。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拍賣、變賣土地流程結束后,沒有買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買受該財產,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凍結,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采取其他執行措施的除外。”從該條規定來看,好像是流拍后如果沒有人愿意接受以物抵債的話,法院就會把財產退還被執行人了,但司法實踐中,很少很少的法院會這樣做,而是會繼續保持對財產的查封。上述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執行措施”包括強制管理,以及執行法院根據市場價格變化,重新啟動評估、拍賣程序等。
對此,山東省高院執行局認為:被執行人的財產經依法拍賣、變賣未成交,申請執行人或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接受以物抵債的,法院可以在征得申請執行人同意后,將該財產交申請執行人管理或者重新啟動評估、拍賣程序,而非必須立即解除查封、扣押、凍結措施。
至于什么情況下可以重新啟動拍賣程序,一般情況是拍賣標的物“市場價格發生變化”,當然了,對于土地使用權拍賣來說,山東省高院執行局在《執行疑難法律問題解答》中明確了網上拍賣、變賣土地流程結束后,又有人提出購買該土地,應該重新啟動拍賣、變賣程序,以保護相關當事人的權益。
綜上,土地變賣流拍后在特定情況下還是能夠再次啟動拍賣程序的。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法律常識一點通」土地變賣流拍后能否再次啟動拍賣程序? 「法律常識一點通」土地變賣流拍后能否再次啟動拍賣程序? 「法律常識一點通」土地變賣流拍后能否再次啟動拍賣程序? 「法律常識一點通」土地變賣流拍后能否再次啟動拍賣程序? 為你推薦 房屋變賣流拍后,是否可以重新啟動拍賣 -法律知識 法律分析:第一次拍賣流拍之后,降價10%-20%,進行第二次拍賣,第二次拍賣再流拍,降價10%-20%,進行第三次拍賣,第三次拍賣再流拍,債權人認可以物抵債的,以第三次保留價以物抵債給債權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八條 人民法院確定的保留價,第一次拍賣時,不得低于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現流拍,再行拍賣時,能夠酌情降低保留價,但每次降低的數額不得超出前次保留價的百分之二十。” 劉浩鵬律師 執業11年 資質認證 2023-02-13 正常土地流拍后再次掛牌規定 法律分析:第一次拍賣流拍之后,降價10%-20%,進行第二次拍賣,第二次拍賣再流拍,降價10%-20%,進行第三次拍賣,第三次拍賣再流拍,債權人同意以物抵債的,以第三次保留價以物抵債給債權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五條 拍賣應當確定保留價。拍賣財產經過評估的,評估價即為第一次拍賣的保留價;未作評估的,保留價由人民法院參照市價確定,并應當征詢有關當事人的意見。如果出現流拍,再行拍賣時,可以酌情降低保留價,但每次降低的數額不得超過前次保留價的百分之二十。 黃正橋律師 執業8年 資質認證 2022-04-29 掛牌土地流拍后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1、政府土地流拍后怎么辦,政府土地流拍后還會繼續流拍,之后如果一直都拍賣不出去的話就進行變賣。2、土地流拍是指國家有關部門拿出土地進入市場拍賣的時候,由于買家競價太低,或者沒有買家出價,導致土地沒有拍賣出去的現象,在房地產市場好的時候是不存在土地流拍現象的,只有房地產市場出現資金短缺,房屋質押導致開發商資金鏈無法連接的情況才會出現土地流拍。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八條 拍賣應當確定保留價。拍賣保留價由人民法院參照評估價確定;未作評估的,參照市價確定,并應當征詢有關當事人的意見。 樊利軍律師 執業16年 資質認證 202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