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罪的認定標準首先一個是行為人要有勒索財物的目的,然后實施了綁架他人的作為人質的行為。然后向和人質有關系的索取財物。需要注意的是,此處勒索財物是指向綁架人具有關系的人索取,如果是向綁架人索取財物的話就不屬于是綁架罪了,因為少了最后一步的向他人索取財物的行為,不符合構成要件。
一、非法拘禁罪和搶劫罪有哪些區別?
1、侵犯的客體的差異,綁架罪侵犯的客體不僅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人身自由)而且還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利,而非法拘禁罪則只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
2、行為的方式不盡相同,綁架罪只能以作為的方式實施,并且使用暴力、脅迫等強力手段的成分居多;非法拘禁罪則既可以是作為方式也可以是不作為方式,暴力成分不太濃厚。
3、主觀方面目的不同,綁架罪是以勒索財物或者獲取其他非法利益為目的;非法拘禁罪則以索取債務或者使被害人遭受拘禁之苦為目的。即是說,綁架罪以具有特定目的為必備構成要件;非法拘禁罪的構成要件一般不需要什么特定的目的。
二、敲詐勒索與搶劫的區別
1、犯罪客體不盡相同。搶劫罪是復雜客體,同時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和公民人身權利,主要侵犯的客體為財產所有權,因而歸入侵犯財產罪;綁架罪侵犯的客體是單一客體即人身權利,但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的綁架罪也同時侵犯了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其與搶劫罪的不同之處在于,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的綁架罪主要侵犯的客體為公民的人身權利,因而綁架罪歸入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2、客觀行為方式有不同。搶劫罪是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施加于被害人,當場強行劫取財物的行為;綁架罪是將人擄走限制其自由后,以殺害、重傷或長期禁閉被害人,威脅被害人家屬或有關人員,迫使其在一定限期內交出索取的財物或提出非法要求。
3、犯罪目的不完全相同。搶劫罪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而綁架罪則以勒索財物或者劫持他人作人質為目的。
三、如何劃清一罪與數罪的界限:
1、行為人綁架他人的目的雖是為了勒索財物,但這種犯罪侵犯的不僅是被害人的財產權利,而且首先侵犯的是被害人的人身權利,包括健康和生命權利,所以臺灣刑法又稱此種犯罪為“擄人勒贖”罪。
2、使用暴力、脅迫的手段綁架他人是本罪在客觀方面的重要特征。使用暴力、脅迫手段所造成的后果,就包括在綁架“人質”過程中可能導致“人質”死亡,或者出于滅口等動機將“人質”殺害在內,所以這種犯罪的人身危險性很大。
3、本罪在主觀方面的故意
。但這種故意屬于概括的故意,既包括勒索財物的故意,也包括危害“人質”的故意,而不僅僅是勒索財的故意。概括知音的犯罪對象是不確定的,它只要求行為人對犯罪的事實有概括的認識就可以構成故意犯罪,并不要求行為人明確犯罪結果發生有什么對象上。
4、鑒于綁架勒索罪的社會危害性很大,因此法定刑很重,起刑點就是十年以上;“情節特別嚴重的”則處死刑。將“人質”綁架并加以殺害,就屬“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之一。至于是在勒索財物以前還是勒索財物未逞之后將“人質”危害,屬于犯罪的具體情節,并不影響犯罪性質的認定。所以,不能以行為人“撕票”前后殺害“人質”,作為認定一罪與數罪的標準。
5、正確掌握綁架罪的既遂標準。綁架罪的既遂,應以行為人是否將被害人劫持并實際控制為標準。即行為人只要實施了綁架他人的行為,就構成綁架罪的既遂,而不是以勒索的財物是否到手或者其他目的是否達到為標準。如果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者他人及時進行解救等客觀方面的原因,使綁架沒有得逞,因而未能實際控制被害人的,則構成綁架罪的未遂。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綁架罪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綁架罪既遂標準 綁架罪既遂判刑標準 綁架罪的既遂標準 綁架罪既遂標準是什么 為你推薦 綁架罪既遂標準 綁架罪既遂標準是,在于行為人或者第三人是否真正控制、支配了被害人的人身,是否威脅了被害人的身體安全。故而,只要行為人或者第三人控制和支配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就意味著使被綁架者的身體安全處于一種危險狀態。綁架罪就是為了謀求非法的利益,要求對方提出財產,所以對人生行為進行一種限制。如果綁架之后還存在其他的犯罪行為,比如說故意傷害或者故意殺人的話,刑法當中規定的是數罪并罰,至于不能犯在法律當中也有著相關的規定。綁架罪對于人身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由于有的時候犯罪的人可能心理上或者是情緒上存在著較大的波動,導致撕票行為的發生,因此打擊綁架罪十分迫切。綁架罪的構成要件如下:1、主體要件為年滿16周歲的自然人;2、具有主觀方面的故意;3、侵犯的客體為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健康、生命權利及公私財產所有權利;4、客觀方面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肖紅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2-09-01 綁架罪的既遂標準 法律分析:綁架罪既遂的標準是看綁架行為是否實施,從而使被害人喪失行動自由并受到行為人的實際支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周培俊律師 執業15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 綁架罪的既遂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定綁架罪既遂的標準在于行為人或者第三人是否真正控制、支配了被害人的人身,是否威脅了被害人的身體安全。只要行為人或者第三人控制和支配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就意味著使被綁架者的身體安全處于一種危險狀態。雖然實施了暴力、脅迫、麻醉等行為,但未構成對人質人身實際控制的,是未遂,這當然包括實施勒索財物或強取其他利益而未能實現的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邱旭瑜律師 執業17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