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檢察院不起訴后取保候審會立即解除。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即解除取保候審。檢察院不予起訴,還要根據公安機關或者受害人是否提出復議或者申訴 。一、不起訴決定書下達后怎么解除取保候審(一)如果是公安機關做出的取保候審決定,則由公安機關接到檢察院不起訴決定后,依照程序由公安機關解除。(二)如果是檢察機關做出的取保候審決定,則在宣布不起訴的同時,下發解除取保候審文書。二、不起訴決定書的主要內容(一)被起訴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文化、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碼,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和關押處所等;(二)案由和案件來源;(三)案件事實、包括否定或者指控被不起訴構成犯罪的事實以及作為不起訴的決定根據的事實;(四)不起訴的根據和理由,寫明作出不起訴決定適用的法律條款;(五)有關告知事項;在不起訴決定書的結尾部分,應當寫明承辦檢察員的職稱、姓名和制定該決定書的年月日,不起訴決定書應當加蓋檢察院的公章。三、不起訴決定書范文XX市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2003)X檢公訴不訴字第[XX]號被不起訴人人曾XX,男,現年齡XX歲,漢族,XX省XX縣人,小學文化,家住XX縣XX鄉賈里村,農民。曾XX自幼讀書,小學畢業后回家勞動,2003年2月到XX市威斯汀電化科技工廠干臨時工,同年4月初回家勞動,4月25日因盜竊被我局收審,現在押。被不起訴人人曾XX盜竊一案經我局2003年5月14日至21日的預審和調查,經審查查明:2003年4月22日凌晨,曾XX翻墻進入 XX市威斯汀電化科技廠后又翻窗進入車間撬開工具桌抽屜,盜竊美國產液壓沖擊鉆一臺,德國產手電鉆一臺,國產套面板子一套,總價值680元,后將贓物追回,發還失主。綜上所述,被不起訴人人曾XX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觸犯了刑法第151條之規定,但罪行輕微,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條第×款,決定不起訴。XX區人民檢察院(院印)檢察長:XXX20XX年5月21日四、取保候審后檢察院不起訴是否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取保候審后檢察院不起訴不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二)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國家賠償法》第十八條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二)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根據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就應當立即解除取保候審,不過,被錯誤取保候審的情況下,并不能申請國家賠償,而且,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予起訴的決定是可以申請復議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并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對于人民檢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作出的不起訴決定,被不起訴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復查決定,通知被不起訴的人,同時抄送公安機關。
第3種觀點: 一、取保候審到期了,檢察院還沒有結案,怎么辦1、取保候審到期了,檢察院還沒有結案的解決方式如下:(1)案件顯著輕微,不需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證據不足,無法追究責任,要決定撤銷取保候審;(3)應當追究責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變更強制措施;(4)在取保候審期間內被法院判決,并生效的,即開始執行判決刑法,取保候審自動撤銷;(5)取保候審到期,辦案單位不做任何處理,即自動撤銷。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二、取保候審的流程怎么走取保候審的流程如下: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2、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3、取保候審的執行,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