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可以的,16歲以下(年齡未滿16周歲)憑戶口簿買半票 ,身高未達1.5米的兒童可憑戶口簿、戶籍證明或學生證購半票。身高超過1.5米,未滿16周歲沒有身份證的兒童可憑戶口簿、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信或學生證購票,但戶籍證明信只允許購票,學生證只能作為打折憑據。持戶籍證明信的旅客進站前須在車站公安制證口辦理臨時身份證。持學生證無身份證、無戶口簿的學生需學校出示身份證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等。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未成年用身份證可以買火車票。在鐵路售票窗口,除身高1.5米以上、16歲以下的學生可以憑本人的學生證購票外,其他學生請憑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購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七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一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