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因承運人的原因,旅客退票,票款全部退還。因旅客原因,申請退票,在航班規定起飛時間:24小時以前,應支付原票款10%的退票費;24小時以內,2小時以前,應支付原票款20%的退票費;2小時以內,應支付原票款30%的退票費;誤機,應支付原票款50%的退票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3種觀點: 機票免費退票政策如下一,關于機票退票的國家規定,具體如下:因承運人的原因,旅客退票,票款全部退還。因旅客原因,申請退票,在航班規定起飛時間:24小時以前,應支付原票款10%的退票費。24小時以內,2小時以前,應支付原票款20%的退票費;2小時以內,應支付原票款30%的退票費。誤機,應支付原票款50%的退票費。因為承運人或旅客的原因,旅客無法在客票有效期內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內要求退票。旅客要求退票,要帶著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乘機聯”和“旅客聯”辦理。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發地、終止旅行地的承運人或其銷售代理人售票處辦理。票款只能退給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二、適用范圍(一)在2022年9月1日(含)前使用876票證填開或換開的國內客票(包括里程兌免客票);(二)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為2022年8月22日(含)至2022年9月26日(含)之間的成都雙流/天府進出港(含經停)川航實際承運航班及使用3U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三)在2022年8月25日0時(含)以后申請客票變更或退票。三、部分可免費退票的情形1、部分全價機票在距離起飛時間較遠時,本身就可以免費退票。2、航班延誤、提早、取消等航班不正常的情況,可以進行一次非自愿退改。3、旅客錯購客票,一般為重復購票或購票時姓名拼寫錯誤,根據民航局《關于改進民航票務服務工作的通知》可以免費退票,單純的“買錯時間”并不在錯購的范圍內。4、旅客因病無法乘坐飛機,可以免費退票。5、因為疫情等原因,由民航局或航司發布特殊處理辦法,并符合某個處理辦法全部條件的客票,可以免費退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六條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記載的時間乘坐的,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辦理退票或者變更手續;逾期辦理的,承運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擔運輸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