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限制如何規避,
競業限制如何規避,
協議規定了勞動者在一定期限內禁止在類似企業就職或自行從事相關業務,以保護原有公司的商業機密和市場份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導讀協議規定了勞動者在一定期限內禁止在類似企業就職或自行從事相關業務,以保護原有公司的商業機密和市場份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遵守競業限制協議是有效避免違約風險的關鍵。協議規定了勞動者在一定期限內禁止在類似企業就職或自行從事相關業務,以保護原有公司的商業機密和市場份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競業限制如何規避,
協議規定了勞動者在一定期限內禁止在類似企業就職或自行從事相關業務,以保護原有公司的商業機密和市場份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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