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辭退懷孕員工的補償標準
勞動法辭退懷孕員工的補償標準
依據我國勞動法律法規,企業解雇孕婦被視為違法行為,賠償責任應以“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為準。具體而言,經濟補償基于職工在職年限,按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工資的準則執行。工作超過半年至不足12個月的,按一年計;少于6個月的,則給予半個月工資的補償。此處所稱“月工資”,特指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內的平均薪酬水平。需特別強調的是,若用人單位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例如職工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等情形),則無需承擔相關補償責任。
導讀依據我國勞動法律法規,企業解雇孕婦被視為違法行為,賠償責任應以“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為準。具體而言,經濟補償基于職工在職年限,按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工資的準則執行。工作超過半年至不足12個月的,按一年計;少于6個月的,則給予半個月工資的補償。此處所稱“月工資”,特指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內的平均薪酬水平。需特別強調的是,若用人單位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例如職工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等情形),則無需承擔相關補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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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我國勞動法律法規,企業解雇孕婦被視為違法行為,賠償責任應以“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為準。具體而言,經濟補償基于職工在職年限,按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工資的準則執行。工作超過半年至不足12個月的,按一年計;少于6個月的,則給予半個月工資的補償。此處所稱“月工資”,特指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內的平均薪酬水平。需特別強調的是,若用人單位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例如職工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等情形),則無需承擔相關補償責任。
勞動法辭退懷孕員工的補償標準
依據我國勞動法律法規,企業解雇孕婦被視為違法行為,賠償責任應以“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為準。具體而言,經濟補償基于職工在職年限,按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工資的準則執行。工作超過半年至不足12個月的,按一年計;少于6個月的,則給予半個月工資的補償。此處所稱“月工資”,特指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內的平均薪酬水平。需特別強調的是,若用人單位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例如職工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等情形),則無需承擔相關補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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